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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每天须跳集体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2日 《生命时报》 2007.06.12
     教育部要求从今年秋天起

    据新民网报道,从今年9月起,教育部组织创编的“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将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届时,所有中小学生在每天的大课间休息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时间,都必须跳校园集体舞,其中男女生手拉手共跳的华尔兹,还将成为高中生的指定舞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说,让中小学生跳集体舞,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同时也可以锻炼身体。

    《生命时报》记者了解到,新编创的集体舞包括《好朋友》、《校园秧歌》、《校园华尔兹》等,每套舞蹈4—5分钟。据称,这7套校园集体舞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花了两年时间创编的。集体舞并不是要取代课间操,而是要安排更丰富的体育锻炼内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家长、学生和老师,都认为教育部推行集体舞的初衷很好,但具体做法并不能令人满意。北京市第七十一中学的张老师认为,不是所有的学校都具备跳集体舞的条件。“大课间休息只有20分钟,等学生集合完毕,基本就该上课了。而且有的学校面积小,学生往操场上一站,都舒展不开身体,怎么跳舞?”大多数学生则明确表示,自己对跳舞不感兴趣,如果学校硬要组织,那就去应付一下。有一位初中男生说:“与其教跳舞,还不如把时间都还给我们,自由锻炼,效果一定更好。”

    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常委、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院运动医学教授陆一帆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光是做一两节广播体操,或是跳一两次集体舞蹈,远远达不到学生应有的运动量,其锻炼效果还值得商榷。“单一的运动方式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身体活动的需求,应让他们根据自己的爱好进行选择。”他表示,其实开展广播体操和集体舞,更大的益处在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 http://www.100md.com(徐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