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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让律师上门派名片?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9.07
     这些年来,“医疗纠纷”这个词对于医院管理者来说已经司空见惯,这种不利的因素,正逐渐消磨着白衣天使的职业自豪感,然而,从这些不利的因素中,有的人居然看到了“商机”,近日有医院报料说,有律师大模大样地把把名片派发到病人手中。

    这些律师虽然没有“医闹”和“医托”那么可恶,但是也让管理者心里颇不舒服。有医院管理者骂这样的律师俨然成了无孔不入的商人,有利益的地方便有了他们的身影;也有人赞律师这种是零距离服务,是另外一种普法教育形式,没有什么大不了……孰是孰非呢?

    反对

    广告行为 诱导“医闹”

    “病人左手拿着病历来求医,右手握着律师名片,随时准备拨打电话‘维权’,你要是医生,你要是知道了这种事情,你会舒服吗?”

    “3年前,我们还是部队医院,秩序比现在好很多,现在什么人都能遇到。”广州某三甲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廖主任对记者说,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反映:有患者一手拿着病历一手拿着律师名片到客户服务中心投诉,扬言要告某某医生。就在其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下午,心内科的护士打电话告诉他,有人到病房里发名片给患者,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执业证号以及联系方式等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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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电话打过去,律师还是很客气的。”廖主任告诉记者,其几乎是用一种责问的语气在与电话中的律师交谈,在他看来,溜进病房发名片给患者总不那么光明正大,有点小偷小摸的意思。“廖主任别误会,我是专门打医疗官司的,我可以给患者维权,自然也可以为医院维权。”电话那边的声音气定神闲,不慌不乱地回答着廖主任的提问。

    为了拓宽业务面,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蓝海”,律师们不得不走出写字楼,“屈尊”到医院派发名片招徕生意,这种做法当然引起了医院管理者的关注与反感。

    “病人左手拿着病历来求医,右手握着律师名片,随时准备拨打电话‘维权’,你要是医生,你要是知道了这种事情,你会舒服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医生靳松认为,医生与患者之间是以互相信任为诊疗行动的前提,医生首先相信患者对病情的叙述,充分重视患者主观或客观的疾病特点,而患者也应该积极配合医生的诊断,不能随便否认医生诊疗的意见或措施。靳松认为,律师的这种行为有诱导患者“医闹”的嫌疑,扰乱了正常的诊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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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本来就是公共场所,你不准谁进来呢?但是,我认为主要是把病房管理好,不要让闲散人员和推销员随意出入。”南方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王静新认为,从个人生存的角度上她十分理解某些律师的难处,但是律师如果在媒体上刊登服务启事,绝对是无可厚非,而对于一个病区护士长来说,能做到的就是管理好病房的诊疗秩序,保证病人在住院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以前,听说还有人到病房推销寿衣的,而律师如果真是闯到病房发名片的话,性质和这一个样,不道德。”王静新说,病人在医院看病想要的是康复、是早日出院,而不是去和医院打官司,病人一旦接到这样的名片,或许心理上会有强烈的暗示,本来是打算求医的,结果处处以吹毛求疵的心态挑剔医护人员的工作。

    “这分明是广告行为,怎么是维权行动呢?”广东省人民医院门诊部负责人不无忿忿地说,律师在医疗场所发名片分明就是“来者不善”,医院任何一个职工都有权利进行制止和驱逐。“这无疑就是我们常说的‘无店铺销售’,但是医院也不是经营场所啊。”这个负责人推测说,这些散发律师名片的人员不一定是律师本人,很有可能是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助理什么的,不管是谁,这种推销工作都有很强的隐蔽性,医院的保安人员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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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成

    法的精神 无可厚非

    “我总觉得律师这样做欠妥,但是转念一想,总比那些怂恿患者家属和医院无理取闹的人要强些,医院没必要惊慌、生气。”

    “社会的和谐是由法律进步来推动的,人们总以为‘法’这个东西离自己很遥远,其实就在身边。”该律师是上海某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其对同行的这种行为表示赞成。“人们总是在说要理解医生,关注医务人员的处境,这些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医疗纠纷轮到自己身上,就比谁都仇恨医院。”该律师认为同行的这种做法是“近距离的法律服务”,无可厚非。

    “众所周知,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等,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患者往往因为没有及时保全证据而陷入被动。”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葛永喜律师说,同行们这样做不是鼓励把医务人员当作假想的被告,而是希望医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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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们对同行的行为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疑问,那么,医院管理者如何看呢?南方医院院长耿仁文曾对媒体表示,律师名片出现在医院,对医院的规范管理、以及医务人员规范行医等都会产生促进作用。为专门应对和处理院内医患纠纷,南方医院去年就成立了医疗服务中心。

    “我总觉得律师这样做欠妥,但是转念一想,总比那些怂恿患者家属和医院无理取闹的人要强些,医院没必要惊慌、生气。”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胸外科主任葛建军说,凡事要诉诸法律的话,证明社会在进步,他相信律师名片的出现,不见得就是坏事。

    葛建军说,患者即使真的要律师出面与医院交涉的话,这又有什么不可呢,“律师终归还是法律工作者,与懂法的人沟通,医务人员也能学到很多知识。”葛说,医生的强项是治病救人,其法律知识并不丰富,因此,患者和医生的争执一般演变成两种不懂法的人在交流,事情往往会朝极端发展。

    “律师也应该分专业,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一位著名的法学专家说,其在业内以擅长打医疗官司而著称。该法学专家认为,人们法制精神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法律的市场就越大,但是市场大是不是能说明律师就一定能大有作为呢?答案是不一定,为什么呢?因为法律市场的业务越多越有细分市场的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可能每一个律师办每一类案件都很出色,所以,律师要想出人头地,必须选择某一类案件作为专业特长,这样才能在业内形成律师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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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细分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我认为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律师的生存压力大,很多人都在想办法开拓属于自己的市场。有调查资料显示,80%的案源和业务掌握在20%的律师手中,律师行业的两极分化现象也很严重。有的律师年收入还不如出租车司机呢。”从这个角度讲,葛永喜认为律师到医院发名片是可以理解的,并没有太多不妥。

    高招

    禁外来广告 派自家名片

    “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在最小范围内解决患者的不满。”王静新说,一般的医疗纠纷都是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引起的,她要求科内的护士,要认真听取患者的倾诉,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护士能解决的问题,绝对不能闹到护士长那里,同理,护士长能解决的,也绝对不能让患者投诉到客户服务中心。

    有医院管理者告诉记者,原则上所有散发广告和名片的“商业行为”医院都是禁止的,有的医院现在还是半开放状态,这就容易让寻找商机的人或窃贼找到机会,他们出入病房犹入无人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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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外,医院内,这个空间太大了,管理起来很困难,想杜绝这样现象是不可能的,但是,病房完全可以做到绝对杜绝。”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宣传科负责人对《医药经济报》记者说,现在有的医院已经安装了安全门,只有医院工作人员以及患者的长期陪护才能自由进出,其他人要进入病房必须征得值班护士或护工的同意才可以。

    “要是真有律师找到医生交涉怎么办?”记者问道。“医生不能直接回答患者医学知识之外的问题,最好做到口径统一,让医院内部知晓法律的工作人员来为患者解释。”葛建军主任感慨地说,医务人员在这样的时候总是处于防御状态,面对患者或律师的咨询,不仅要有沟通诚意,更要有沟通的技巧。

    当然还有更好的办法,《医药经济报》记者建议,既然律师可以看出患者是对法律援助和咨询有潜在需求的,那么医院也可以因势利导,派发自家的法律顾问、投诉部门,甚至沟通服务中心的名片。这样,患者有任何疑问、抱怨都可以直接向“自家”投诉,医院既可以迅速了解患者的问题,把可能的纠纷消弭于无形,也可以给患者一个方便投诉的渠道,是完善沟通机制的一个好办法,而且还不给个别有不良企图的律师以可乘之机,又展现医院坦诚服务的态度;一举三得,这就是律师进医院派名片行为带来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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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北医三院 开设多条医患沟通渠道

    本报讯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陈仲强近日提出,医患之间缺少沟通和了解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为消除医患双方心底里的隔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采取多种形式,增设医患沟通的渠道。

    陈仲强介绍,首先是信息沟通。北医三院要求各个科室建立自己的网页,把科室的专业特长、专家介绍、住院后的流程等全部上网,以方便患者查找合适的医生。

    医院还在门诊处免费发放院报、各专业介绍、专家介绍,还包括一些健康科普知识等。同时医院还设有一个科普课堂,有开在医院内的,也有开在社区里的,每周都有。这样既可以传播推广健康医学知识,又可以增进医患沟通,树立医务人员形象。

    另外,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北医三院还对年轻医生包括新进人员开设如何与患者沟通的培训课程。(周婷玉), 百拇医药(刘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