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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也应拥有自己的“黄金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39期
     国庆节期间,江苏省卫生厅出台政策,规定从今年国庆节开始,取消该省所有22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的“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连续放假7天的休假模式,公立医疗机构连续放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

    这个政策在网上得到了许多网友的赞许,他们认为这体现了医疗机构对生命的尊重。因为医院休“黄金周”,很多治疗就会“打折扣”。而且,还有很多人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看病,非常希望能利用“黄金周”的机会做个健康体检,或对某些“老毛病”做一次系统的治疗。所以,新华社记者对此政策的评论是“公益职能的回归”。

    的确,站在为患者服务的角度上,这个政策是积极的,它符合广大患者的利益要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大的健康保障。可是站在公平的角度,这样的政策对医生却有失公平。对于个人,必要的奉献精神需要提倡,但政府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不能把社会和谐的希望寄托在少数几个行业的奉献上面。

    而且医生也有家庭,也有老人要照顾,有孩子需要陪伴,也需要一些休闲度假的生活。如果他们的休息得不到保证,不但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还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家庭和睦。而家和万事兴,如果没有和睦的家庭,他们的事业就可能受损,这对于医疗工作的长远发展也极为不利。事实上,这些年来,在“黄金周”中连休7天的医生也非常有限。

    所以,要求医院放弃“黄金周”的休息尽管必要,但也还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来为医院放弃的“黄金周”做出补偿。比如将医生放弃的 “黄金周”储存起来,设立一年不少于20天的带薪长假。或者参照现在放射科医生的放射假,为医生设立加班假等。总之,在顾及医疗工作的不可间断特性的同时,不能忽视医生需要休假的权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