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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需要四项注意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2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10月22日(总第1132期)
     1.注意适应症:医生在给患者用药之前,首先必须明确诊断,做到有的放矢。

    2.注意用药史:在明确诊断的同时,要了解患者的既往用药史,明确有无其他并存的疾病及药物过敏史。对过敏体质及有过敏史的人,用药应特别慎重。

    3.注意相互作用:临床上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的目的,在于能取得更好的疗效。但是如果不考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就会使药物原有的作用降低,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4.注意按医嘱服药:一些患者治病心切,认为多吃药,病好得快,或者症状好转就认为疾病已经痊愈,从而任意加大药物的剂量或过早停药,这样对治疗疾病有害无益。其实,很多药物都有最佳的治疗浓度范围,大剂量使用,疗效不会增加,而不良反应却会增加,所以用药剂量,必须严格遵守医嘱。过早停药,也是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 百拇医药(云南副主任医师 陈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