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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权在自己手里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0.24
     自2001年底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药店设立“坐堂医”后,这一传统角色一度退出了历史舞台。可是,关于“坐堂医是天使还是魔鬼”的争论,这几年在药品零售行业里从未停止过。

    即使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亲身经历“前店后场”时期药店“坐堂医”的鼎盛,但都从影视作品里看到过“宝芝林”的黄飞鸿一边为患者看病、一边开处方抓药的场景。为何这一古老传统未能得以沿袭?

    从表面上看,是一次发生在药店的恶性医疗事件导致患者死亡引发国家全面取缔“坐堂医”;但事实上,内里埋藏着药店“坐堂医”这一古老传统与现代社会文明在某个层面上的深刻矛盾。当社会走向进步和规范,药店“坐堂医”这一经营模式暴露出与时代脱节的种种缺陷。

    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如果缺乏严格的自律和行业规范,必然催生种种弊端。个别药店“坐堂医”的非法行医行为揭示了这一行业现状。

    “取缔”大快人心,同时也引来了新一轮的思考:中医药如何在药店发扬光大?

    时隔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和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9个试点地区正式施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这项举措既体现人文关怀又不失慎重考虑。

    其实,药店“坐堂医”表现出来的种种弊端并非独立的“病灶”,在其背后,是医改尚未到位的大环境。正因为老百姓就医难、就医贵,才给了那些非法行医者可乘之机。所幸的是,“十七大”为新时期新阶段的医改指明了方向,“制定出了一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在此背景下,“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的适时推出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一个全新的、健康的药店“坐堂医”形象有望树立。

    不过,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坐堂医”的回归需要经历艰辛的“试点”,在此过程中,药品零售企业的表现将起决定性作用。

    《办法》第十七条特别提到:“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定期收集接受服务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将接受服务公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从业人员的重要标准。”

    显然,“试点”将服务公民的意见提到了极高的地位,突出了“试点”对消费者带来的利益与弊端的权衡,也突出了事后监督的重要性。命运掌握在药品零售企业自己手里——在有效的监管体系下,行业自律、坚守道德操守和法律法规成为“试点”成败的关键。

    6年前,药品零售企业失信于民被剥夺了设立“坐堂医”的资格,如果感到有些“冤枉”,那么,命运的决定权此番重新回到了药店自己手里,要还是不要,药店不需要太多的口头表态,但看实际行动。, 百拇医药(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