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08862
请大胆探索化解医疗纠纷之道!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0.26
     9月26日,独立于医院、患者及保险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中立组织——安徽铜陵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这也是安徽省第一个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引起当地医疗界的关注。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这种以第三方机构来调解医疗纠纷的办法,俨然流行起来。

    对这一新生事物,卫生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未表态,这也让各地探索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模式的有关部门和人士有些担心。

    直到今年10月10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这种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明确表态说,各地通过建立第三方机构来调处医疗纠纷的办法是值得肯定的,卫生部也希望各地积极探索,化解目前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以及一些造成医患双方都为难的问题。

    毛群安认为,国家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医疗事故鉴定办法,但是在临床上出现的大量医疗纠纷并不是事故,而是纠纷,它的调处也是目前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面临的难题,因此,卫生部对各地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方式来调处医疗纠纷是支持和肯定的。

    卫生部的明确态度应该说给各地有关部门吃了一颗定心丸。

    当前,医患关系非常紧张,许多医疗纠纷已逐渐上升为“暴力行为”。这除了跟部分患者及家属法律意识薄弱有关以外,更跟当前一些医疗鉴定和纠纷裁决缺乏公正、透明等有关。正如毛群安所说,我国并不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自然也不会缺少相关鉴定专家、仲裁部门,但是缺乏一个独立、高效的,能够在患者和医院之间寻求公正合理利益的“仲裁机构”。

    可以想象,在卫生部明确表态支持这种做法后,如果各个省市都设立一个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将“人民调解”引入医疗纠纷中,可以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沟通、协商的平台,为医疗纠纷的解决建立一个“缓冲地带”。这样,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就可向“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立案后,就可以由专家进行医学技术评估和法律服务,然后再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这将非常有利于化解医疗纠纷。

    而且值得高兴的是,目前各地探索第三方机构调处医疗纠纷已经有了越来越好的做法。像前不久媒体所报道的:深圳市卫生局拟与当地司法部门筹建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深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法学和医学领域的专家组成,并明确赔付标准,堪称一种治本之策。据卫生部透露,北京自从推行医疗卫生保险以后,北京市医疗机构没有因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而上报到卫生部,北京市医疗责任险委托调处中心调解了大量的医疗纠纷,从而减少了群众的越级上访。

    笔者以为,面对当前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现状,各地不应畏首畏尾,而是应该积极思考、探索如何化解医疗纠纷,任何有利于缓解医疗纠纷、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做法和模式都值得借鉴。, http://www.100md.com(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