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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知易行难背后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1.26
     最近一段时间,“医药分开”成为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热点话题。但是,为什么需要“医药分开”,怎么样才能有效地实现“医”与“药”的分离,这些问题的讨论还是不够深入的。

    其实,患者要在医院花多少钱,与患者在医院做的检查和治疗的费用密切相关,这些方面的费用最后需要多少,与其说是一个定价问题,倒不如说是医生对诊断与治疗如何判断的问题。在今后一段时间,如果各级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还是保持现在这样的水平,就算是实现了“医”与“药”的表面分离,也改变不了“看病贵”的局面。另外,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最终用在维持医院运作的哪一部分?具体经费如何分配与使用?也会对“医药分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产生很大影响。

    “医药分开”并不是简单的“医”与“药”的表面分离,更不是只要把医院的“医”与“药”分开了,医院的药房没有了,“以药养医”的局面就可以消除,“看病贵”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在医院的管理上,门诊的药房可以分离,患者可以拿医院的处方到外面的药店买药,但是,住院的患者怎么办?特别是需要得到急救的患者的用药又怎么办?医院用药与外面的差价可以降低,如果财政经费的投入还是持续不足的话,最终医院还是有可能通过增加临床用药与检查项目的量来实现“创收”的。如此,“看病贵”的问题还是得不到根本解决。

    笔者认为,“医药分开”首先是药价高低与医生收益的分离;其次是住院药房与门诊药房的分离,门诊药房可以从医院管理体系中分离出去;再次是根据药物是否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进行分类,特别是其中属于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其生产、流通与定价,由政府进行统一的采购与管理,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乡镇卫生院,用于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在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负担费用,即纳入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可采用政府指导价。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什么时候医院的生存不再需要靠药物的差价和大量的临床检查与用药就能够实现了,什么时候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定位与财政投入合理了,那么这个时候“医药分开”的问题才有了得到妥善解决的条件与基础。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文字有删节。), 百拇医药(胡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