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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12.10
     □苏明

    据报道,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崂山分局同辖区内的105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经营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责。

    药品既能治病也能致病,因此,药店不仅有责任,也必须筑牢药品安全这道“防火墙”。 而驻店药师无疑是构建这道“防火墙”的主力。

    药店首先要健全采购药品验收制度,严格把关,将不合格药品挡在药店大门之外,绝不给其可乘之机;其次要做到药品上架的管护,保证药品贮藏期间温、湿度达到要求。保证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严格执行“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更重要的是,驻店药师对顾客购药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解答,及时纠正顾客的盲目用药。如:药店促销期间,顾客很容易受低价的诱惑,大量购买药品,驻店药师此时应提醒这些顾客,适量、对症购买药品,以避免药品过期失效,同时也树立药店的良好形象;驻店药师还要担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重任,做到有事不回避,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不让有隐患的药品威胁百姓的身体健康;另外,驻店药师还要成为尊重顾客知情权的榜样,坚决反对故意隐瞒有问题的药品,甚至不负责任地继续向顾客销售的行为。

    总之,只有驻店药师把好药品质量关,才能真正使药店成为顾客选药的放心店,为百姓用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