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10510
开通中医寻医指南方便群众查询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46期
     本报讯 (记者 柴玉)12月12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决定开展中医寻医指南———专科服务信息网络介绍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在发言中介绍,为了向人民群众发布权威、准确的医疗服务信息,引导患者自主选择就诊医院,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患病后“找谁看、到哪看”的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开辟中医寻医指南———“专科”专栏,并将与健康报社网站、中国中医药报社网站、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政府网站等有关网站建立链接,在网上对171家评审验收合格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和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进行介绍,还将逐步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优势明显的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专病)等项目纳入专科服务信息网络介绍的范围。

    许志仁说,为保证中医寻医指南的权威性、客观性和方便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网络介绍工作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并且建立了可按照地区、专业、病种等进行查询的多种检索方式,以方便广大患者查询。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医寻医指南———专科服务信息网络介绍工作的通知》,对各有关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许志仁在回答记者时说,中医寻医指南———专科服务信息网络以政府公开的形式,是一种非营利的、公益性的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寻医指南专栏和被介绍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各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及其所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临床疗效,维护中医寻医指南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树立中医寻医指南的品牌形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服务信息的需要。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建立健全网络介绍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如重点专科(专病)实际情况与网络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或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资格。,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