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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6729
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的理想联合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3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47期
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的理想联合治疗

     GINA 2006推荐,如果患者首诊时症状较重,提示哮喘未控制,初始治疗应从第3级开始,即小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加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如果初始治疗后患者哮喘仍未控制,则治疗方案应升级为中、大剂量ICS加LABA。

    GINA 2006指出,为达到哮喘临床控制,在吸入激素基础上加用另1种控制药物的疗效优于仅增加ICS剂量。

    多项研究证实,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较中、高剂量吸入激素可更快、更显著地改善肺功能,并且可增加患者无症状天数,减少缓解药物的使用。GOAL研究最新数据显示,与单用丙酸氟替卡松相比,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治疗52周时,清晨呼气峰流速(PEF)的改善均值约为单用激素的2倍,而且对所有层次患者而言,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组比单用激素组患者平均每年多66个无症状日。

    GINA 2006指出,大多数研究证实,作为对吸入激素的添加治疗,LABA疗效优于白三烯调节剂。

    一项研究比较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50 μg/100 μg每日2次与丙酸氟替卡松100 μg每日1次加口服孟鲁司特10 mg每日1次治疗哮喘未控制患者的疗效。结果显示,与吸入激素加孟鲁司特相比,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可显著改善肺功能并减少哮喘急性加重次数。

    唯一经研究证实能实现GINA指南提出的哮喘控制复合定义的治疗策略是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哮喘控制定量治疗(Asthma control dosing,ACD)策略。

    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的ACD策略是使用固定剂量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维持治疗,并按需使用沙丁胺醇缓解症状。如果患者未达到哮喘控制,则升级到更高剂量级别的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治疗。只有在患者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考虑在维持哮喘控制的前提下进行减量治疗。GOAL研究证实,持续使用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每日2次,每次1吸,治疗1年后可使约80%的患者更早并使用更小剂量ICS达到GINA指南提出的哮喘控制复合定义(图1)。

    图1 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ACD治疗策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