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23491
无症状“澳抗”携带者结婚生育须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31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12月31日(总第1142期)
     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澳抗”)携带者可以结婚,但婚前其配偶须做相关检查。如果配偶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体已经阳性,或其本身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结婚。如果其乙肝标志物全阴性,则可先按0、1、6个月分别接种乙肝疫苗,等到3-7个月左右体内产生足够的抗体时结婚为宜。结婚后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育龄妇女可正常妊娠、生育,但其胎儿在出生后24小时之内必须接种乙肝疫苗,并按0、1、6个月完成主动免疫。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尤其是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母亲怀孕第6个月开始,每月应注射特异性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所生婴儿在出生后6小时内注射特异性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使部分婴儿获得保护,避免形成新一代携带者。, http://www.100md.com(南昌市第九医院 主任医师 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