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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患者能结婚生育吗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0日 《当代健康报》 2008.01.10
     ◎ 解放军第456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 纪永水

    乙型肝炎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害怕传染给对方和未来的孩子,或者怕结婚生育会加重病情,同时也不排除受其他人歧视的影响,而对谈婚论嫁、生育孩子有所顾忌。

    那么,乙型肝炎患者能结婚生育吗?我认为应该科学地对待这一问题,笼统地讲能否结婚生育并不合适。我们国家乙肝病毒携带者大约有1亿人,他们中大多数人,没有肝炎病史,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肝功能正常,肝脏、脾脏B超是正常的,即所谓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他(她)们完全可以结婚生育。但是下列情况应当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有一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乙型肝炎患者,无论其是“大三阳”或是“小三阳”,只要“表面抗原阳性”,另一方就应该查一下血液乙肝病毒五项指标,俗称“两对半”。如果健康一方“两对半”全是阴性的,说明其对乙肝病毒没有免疫力,对其应按程序注射乙肝疫苗,对其加以保护;如果“两对半”中已经有“乙肝病毒表面抗体”,说明其已经产生了免疫力,可以不用担心被传染。如果一方是乙型肝炎患者,病情处在活动期(转氨酶升高),无论男女,此时选择结婚都不合适。因为肝炎活动期需要治疗及充分休息,良好的休息对于肝炎病情恢复至关重要。而结婚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及精力,劳累会加重肝炎病情。一般来讲,在肝炎病情完全恢复,病情稳定1年以上再安排结婚为宜。女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产时容易将乙肝病毒传染给新生儿。因此,怀孕后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在正规医疗单位生产,医生会给予指导、提供规范的保护婴儿方案,使新生儿免受乙肝病毒感染。如果女性一方为乙型肝炎患者,病情处在活动期,则暂时不能怀孕要孩子。因为怀孕以后,尤其随着胎儿长大,孕妇的肝脏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将影响病情恢复或者加重病情。在生产时可能会急剧加重病情,甚至有生命危险。因此,要怀孕生孩子,必须在病情恢复,肝功能正常一年以上为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