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注意,减少外搽激素药的危害
上个世纪50年代,皮质类固醇激素外搽制剂问世。正如一位著名的皮肤病学家说的那样,这是皮肤科外用药治疗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因为激素外用药具有强大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它的诞生使以往一些顽固难治的皮肤病得以治愈或缓解,所以一经问世,就受到了医生和患者的赞赏与青睐。
几十年过去了,外用激素的种类也越来越多,现在临床常用的也有好几十种。皮肤科医生在门诊处方中几乎每天都离不开激素,家家户户几乎都备下皮炎平、皮康霜等激素类药,未经医生诊治就擅自使用。外用激素已经到了滥用的地步。滥用所带来的弊端,轻则加重原有的皮肤病,重则产生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那么,如何避免外搽激素带来的弊端呢?有几点应注意: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不是什么皮肤病都可以使用外搽激素的,应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符合其适应证方能使用。目前,这类药主要用于皮炎湿疹类、过敏性皮肤病。
二、皮肤感染为主的不用。如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单纯疱疹、水痘、带状疱疹等;细菌感染引起的疖、痈、丹毒和脓疱疮等;真菌感染造成的各种皮肤癣。否则,会加重原来的疾病。
三、使用面积不宜过大。外用激素能透皮吸收,由此可引发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银屑病(俗称牛皮癣)、白癜风等皮肤病往往受累面积较广泛,使用外搽激素时,可以和维甲酸类或其它非激素类药物合并或交替使用,也可配合其它疗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累积用量。
四、根据部位选择不同效价的制剂。目前一般将外用激素制剂分为弱效(氢化可的松)、中效(去炎松)和强效(丙酸氯倍他索)。效价强的局部不良反应也相对大一些。例如面部确属需要采用弱效的,连续使用以不超过两周为宜。一旦症状减轻,就逐渐减少用药次数或及时停用。
五、皮肤娇嫩处尽量少用。颈、腋、腹股沟等部位,以及阴囊、会阴、肛周等处,透皮吸收能力最强,应尽可能少用。
六、妊娠期间不用。有些药品说明书上表明“慎用”,但观点较模糊,没有说明可以用或不可以用,由于国内已有因妊娠期间使用这类药而致畸的报道,因此我们的观点是不用。, 百拇医药
几十年过去了,外用激素的种类也越来越多,现在临床常用的也有好几十种。皮肤科医生在门诊处方中几乎每天都离不开激素,家家户户几乎都备下皮炎平、皮康霜等激素类药,未经医生诊治就擅自使用。外用激素已经到了滥用的地步。滥用所带来的弊端,轻则加重原有的皮肤病,重则产生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那么,如何避免外搽激素带来的弊端呢?有几点应注意: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不是什么皮肤病都可以使用外搽激素的,应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符合其适应证方能使用。目前,这类药主要用于皮炎湿疹类、过敏性皮肤病。
二、皮肤感染为主的不用。如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单纯疱疹、水痘、带状疱疹等;细菌感染引起的疖、痈、丹毒和脓疱疮等;真菌感染造成的各种皮肤癣。否则,会加重原来的疾病。
三、使用面积不宜过大。外用激素能透皮吸收,由此可引发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银屑病(俗称牛皮癣)、白癜风等皮肤病往往受累面积较广泛,使用外搽激素时,可以和维甲酸类或其它非激素类药物合并或交替使用,也可配合其它疗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累积用量。
四、根据部位选择不同效价的制剂。目前一般将外用激素制剂分为弱效(氢化可的松)、中效(去炎松)和强效(丙酸氯倍他索)。效价强的局部不良反应也相对大一些。例如面部确属需要采用弱效的,连续使用以不超过两周为宜。一旦症状减轻,就逐渐减少用药次数或及时停用。
五、皮肤娇嫩处尽量少用。颈、腋、腹股沟等部位,以及阴囊、会阴、肛周等处,透皮吸收能力最强,应尽可能少用。
六、妊娠期间不用。有些药品说明书上表明“慎用”,但观点较模糊,没有说明可以用或不可以用,由于国内已有因妊娠期间使用这类药而致畸的报道,因此我们的观点是不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