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632718
老人同居,你谈我谈
http://www.100md.com 2008年2月1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本刊2004年第3期上半月版刊登了《闯进未婚同居禁区的老人》一文后,读者纷纷来信对老人同居、再婚问题畅谈自己的看法,将自己或身边的故事告诉我们。下面摘登一些精彩内容,以飨读者。

    “春节前,我的好朋友——69岁的老汪又结婚了。他的前妻于2000年病故,新娘比老汪小7岁。我去老汪家串门,老汪神秘地告诉我,他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还说,老年再婚不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在我们这里占了再婚人数的半数以上。接着,老汪扳着手指列举了11位再婚没办手续的老人的姓名,这些人我居然都认识!”

    江苏省丰县一位姓涂的退休干部

    “老人同居,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因为这是正常人的情感需求,我们没有理由不理解,更没有理由反对。老人也是人,当然也有感情,历尽人生的酸甜苦辣之后,老人的痛苦、失落、遗憾、孤独与寂寞,更需要有人去听其倾诉和抚慰。

    “回头想想为我们历尽艰辛的父母,为我们苦了一辈子,在夕阳西下之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来阻挠他们去安享晚年呢?单身老人同居、结婚又碍着谁了?

    “我们这代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除了要像上一代人养儿育女、赡养老人之外,还时常面临下岗失业的威胁,工作之余还必须花双倍的时间和精力不断更新知识,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去抚慰老人、听老人倾诉?还有不少中年人为了生存、为了工作,不得不远走他乡,要关怀也是鞭长莫及。”

    浙江台州 陈读者

    “我老家一对花甲老人的再婚经历很有借鉴价值。他们在相识相知相恋阶段,街上闲言碎语满天飞,儿女反对之声此起彼伏,甚至要‘捉奸’在床。可二老从没做过‘伤风败俗’之事。等二老登记步入婚姻殿堂,过上幸福美满生活后,嚼舌头的没了市场,打算瞧热闹的只剩下干瞪眼,那个决心‘捉奸’以揭其丑的也不敢乱动了,一切归于风平浪静,从此又多一对相扶相携的情深伉俪。如此看来,老人还是不闯那个未婚同居禁区为好。”

    北京通州 李读者

    “许姨是乡下人,不知道薄薄的结婚证会换来什么,她深爱李伯,不刻意逼迫李伯去做有碍情面的事。在李伯弥留之际,仿佛意识到什么,却已经迟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老年人也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愿老年再婚者,同居时不妨办个手续,让法律解除你的后顾之忧。”

    安徽泗县 黄读者

    编后:从读者来信看,赞同老人同居者有之,反对同居者也有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老年人应有正常的情感生活和性爱行为。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老年人的情感与性爱需求还不被多数人所理解,以至于被忽略、淡化。在此呼吁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的情感婚姻问题,让老年人真正地享受快乐的晚年生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