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弱智的“类比”
古代中医用类比来“解释”,现代中医用“类比”来狡辩。前者是“历史局限性”,后者恐怕只能说是“弱智”。
类比思维是人类认识自然的一种最原始最普遍最本能的方式,任何国家任何科学都曾经过这一幼稚阶段。类比思维的缺陷在于,它只看到了事物之间的某些类同或貌似,而无法以严格的实证揭示本质。因这种“近于幼稚的幻想”而得出的结论也就难免充满了荒谬。
这种荒谬在中药理论和实践中最为突出。虎骨“强筋壮骨”、动物鞭“壮阳”、珍珠粉美容、蛇皮治皮肤病、蜈蚣“攻毒散结,活血通络”、露蜂房“驱风攻毒”、犀角“通神、破水”、以至于破鼓皮克水肿等等,不胜枚举。《东坡志林》记载了一个故事:“有患疾者,医问其得疾之由,曰乘船遇风,惊而得之。医取多年柁牙,为柁工手汗所渍处,刮末杂丹砂、茯神之流,饮之而愈。今《本草注.别药性论》云:止汗用麻黄根节及故竹扇为末服之。文忠因言:医以意用药,多此比。初似儿戏,然或有验,殆未易致诘也。予因谓公:以笔墨烧灰饮学者当治昏惰耶?推此而广之,则饮伯夷之盥水可以疗贪,食比干之馊余可以已佞,舔樊哙之盾可以治怯,嗅西子之珥可以疗恶疾矣。公遂大笑。” 然而这决非是笑话,在《本草纲目》里俨然就有以兔毫败笔烧灰以催产的妙方。这种巫术思维、怪诞联想,是传统医药的思维特征和用药基础,实在是深得“医者意也”的类比思维的真髓。
, http://www.100md.com
古人的“历史局限性”其实是不必苛责的,但这种类比思维在今天的中医身上仍然深刻存在。尤其有趣的是,中医粉丝们面对批评时,拼命抓住现代医学的某些缺陷进行“类比”,表现了标准的弱智。
中医粉丝常常以古代欧洲黑死病流行死亡几千万来类比中国古代,你看中国古代传染病最多也就“死者不可胜计”,“户灭村绝”,“家家有伏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声,或合门而亡,或举族而丧者”,从来也没有具体的百万千万的数据,结论当然是中医的功劳。持这种弱智逻辑的代表人物是名老中医邓铁涛,且不说中国古代瘟疫的惨象实际上一点也不逊色于欧洲(有历史学家估计,明末大瘟疫死亡人数在千万以上),除了医学,还有地理、气候、人口、社会形态、疾病传播特点等等因素都考虑进去了吗?以此逻辑,胜于中医的土医岂不太多。以此逻辑,艾滋病不在中国发现,岂不也是中医的功劳。
方舟子通过文献检索列出几百种中药的毒副作用,中医粉丝也列举西药的副作用来类比。他们不知道虽然中西药都有副作用,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1、现代药物进行了极其严格的毒理研究、临床实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而中药对自身的毒副作用除了“是药三分毒”的模糊认识外基本是一无所知的,方舟子列出的中药毒副作用都是被以现代医学的方法发现的,中医自身根本不具备发现尤其是慢性毒副作用的能力。2、现代药物发现的任何不良反应都一一标明警示以利于临床控制;中药即使被现代医学发现毒副作用,中医也不愿意接受,基本采取狡辩、抵赖、装糊涂的方式,说明书上不标示一如既往。3、现代医学有纠错机制,一旦发现不能接受的毒副作用即行撤回;中药没有这样的自觉性,维护“面子”显得比病人的健康更重要,这方面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 百拇医药
你批“龙胆泻肝丸”,中医粉丝一定类比“反应停”。“反应停”确实是人类药物史上最惨痛的教训之一。 1957年,“反应停”做为镇静催眠剂上市,治疗妊娠反应尤其有效,很快风靡全球。但由于厂商急功近利,没有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匆匆上市,使全世界诞生了大约1.2万名海豹肢畸形儿。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官员弗兰西斯·凯尔西在审核该药申请时,坚持梅里尔公司已进行的该药对怀孕大鼠和孕妇影响的研究必须要有更多的研究数据而拒绝批准,避免了惨剧在美国的发生,她因此获得总统勋章,成了美国的英雄。更重要的是,此事直接催生了1962年强化药物管理法案, FDA被授予更多的权力,要求新药在获准上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提供药物副作用和中长期毒性的数据,必须对至少两种怀孕动物进行致畸性试验。这才是“反应停”事件(“反应停”作为麻风和多发性骨髓瘤等疾病的治疗药物被FDA重新接受则是后话了)的重大意义。龙胆泻肝丸事件后,中医有这样的反省和改错行为吗?不但没有,甚至倒行逆施,在《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中声称,“古代经典名方,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能直接申报生产,而不需提供临床试验数据。”“对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对用于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中药可以实行特殊审批。”什么是“经典名方”?经过了什么样的检验?什么是“相关条件”?什么是“特殊审批”?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与伦比的中药豁免权是医学的耻辱,也是中国人的悲哀。
中医粉丝还有很多与现代医学的“类比”,其实,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中医粉丝的“类比”,不过是自曝其丑,只不过因为无知,他们并不自觉而已。, http://www.100md.com(bangbu1996)
类比思维是人类认识自然的一种最原始最普遍最本能的方式,任何国家任何科学都曾经过这一幼稚阶段。类比思维的缺陷在于,它只看到了事物之间的某些类同或貌似,而无法以严格的实证揭示本质。因这种“近于幼稚的幻想”而得出的结论也就难免充满了荒谬。
这种荒谬在中药理论和实践中最为突出。虎骨“强筋壮骨”、动物鞭“壮阳”、珍珠粉美容、蛇皮治皮肤病、蜈蚣“攻毒散结,活血通络”、露蜂房“驱风攻毒”、犀角“通神、破水”、以至于破鼓皮克水肿等等,不胜枚举。《东坡志林》记载了一个故事:“有患疾者,医问其得疾之由,曰乘船遇风,惊而得之。医取多年柁牙,为柁工手汗所渍处,刮末杂丹砂、茯神之流,饮之而愈。今《本草注.别药性论》云:止汗用麻黄根节及故竹扇为末服之。文忠因言:医以意用药,多此比。初似儿戏,然或有验,殆未易致诘也。予因谓公:以笔墨烧灰饮学者当治昏惰耶?推此而广之,则饮伯夷之盥水可以疗贪,食比干之馊余可以已佞,舔樊哙之盾可以治怯,嗅西子之珥可以疗恶疾矣。公遂大笑。” 然而这决非是笑话,在《本草纲目》里俨然就有以兔毫败笔烧灰以催产的妙方。这种巫术思维、怪诞联想,是传统医药的思维特征和用药基础,实在是深得“医者意也”的类比思维的真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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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历史局限性”其实是不必苛责的,但这种类比思维在今天的中医身上仍然深刻存在。尤其有趣的是,中医粉丝们面对批评时,拼命抓住现代医学的某些缺陷进行“类比”,表现了标准的弱智。
中医粉丝常常以古代欧洲黑死病流行死亡几千万来类比中国古代,你看中国古代传染病最多也就“死者不可胜计”,“户灭村绝”,“家家有伏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声,或合门而亡,或举族而丧者”,从来也没有具体的百万千万的数据,结论当然是中医的功劳。持这种弱智逻辑的代表人物是名老中医邓铁涛,且不说中国古代瘟疫的惨象实际上一点也不逊色于欧洲(有历史学家估计,明末大瘟疫死亡人数在千万以上),除了医学,还有地理、气候、人口、社会形态、疾病传播特点等等因素都考虑进去了吗?以此逻辑,胜于中医的土医岂不太多。以此逻辑,艾滋病不在中国发现,岂不也是中医的功劳。
方舟子通过文献检索列出几百种中药的毒副作用,中医粉丝也列举西药的副作用来类比。他们不知道虽然中西药都有副作用,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1、现代药物进行了极其严格的毒理研究、临床实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而中药对自身的毒副作用除了“是药三分毒”的模糊认识外基本是一无所知的,方舟子列出的中药毒副作用都是被以现代医学的方法发现的,中医自身根本不具备发现尤其是慢性毒副作用的能力。2、现代药物发现的任何不良反应都一一标明警示以利于临床控制;中药即使被现代医学发现毒副作用,中医也不愿意接受,基本采取狡辩、抵赖、装糊涂的方式,说明书上不标示一如既往。3、现代医学有纠错机制,一旦发现不能接受的毒副作用即行撤回;中药没有这样的自觉性,维护“面子”显得比病人的健康更重要,这方面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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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批“龙胆泻肝丸”,中医粉丝一定类比“反应停”。“反应停”确实是人类药物史上最惨痛的教训之一。 1957年,“反应停”做为镇静催眠剂上市,治疗妊娠反应尤其有效,很快风靡全球。但由于厂商急功近利,没有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匆匆上市,使全世界诞生了大约1.2万名海豹肢畸形儿。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官员弗兰西斯·凯尔西在审核该药申请时,坚持梅里尔公司已进行的该药对怀孕大鼠和孕妇影响的研究必须要有更多的研究数据而拒绝批准,避免了惨剧在美国的发生,她因此获得总统勋章,成了美国的英雄。更重要的是,此事直接催生了1962年强化药物管理法案, FDA被授予更多的权力,要求新药在获准上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提供药物副作用和中长期毒性的数据,必须对至少两种怀孕动物进行致畸性试验。这才是“反应停”事件(“反应停”作为麻风和多发性骨髓瘤等疾病的治疗药物被FDA重新接受则是后话了)的重大意义。龙胆泻肝丸事件后,中医有这样的反省和改错行为吗?不但没有,甚至倒行逆施,在《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中声称,“古代经典名方,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能直接申报生产,而不需提供临床试验数据。”“对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对用于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中药可以实行特殊审批。”什么是“经典名方”?经过了什么样的检验?什么是“相关条件”?什么是“特殊审批”?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与伦比的中药豁免权是医学的耻辱,也是中国人的悲哀。
中医粉丝还有很多与现代医学的“类比”,其实,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中医粉丝的“类比”,不过是自曝其丑,只不过因为无知,他们并不自觉而已。, http://www.100md.com(bangbu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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