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及精神疾病
不论你是行走在大街上还是在工作单位,只要你是一个行为正常的人就不会引起太多人的关注,也不会有人干涉你的自由。社会给我们生活中的人立下了法律,以及约定俗成的道德风俗。如果你的行为超出了法律与道德允许的范围,自然有监狱和精神病院来收容。
然而,生活中的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完全按照行为规范去生活,比如犯罪。犯罪可以理解为生存本能和欲望过度,当人的基本生存受到威胁时,当人的更高的欲望不能满足时,人有可能会选择犯罪。再比如,精神疾病。精神疾病通常是因为生活的压力造成的,当然这包括了工作的压力,家庭的压力以及个人健康状况的压力等等。
我一直认为,精神病院和监狱是人类生活的另一个方面,我们所说的正常的人与他们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程度的区别。
用上帝的眼光看世人,或者用佛陀的眼光看世人,世上的人都是受苦的羔羊。人是不完美的,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苦恼。于是我们对犯罪的人和精神疾病患者多了一些理解和同情,社会中监狱和精神病院的大墙只与我们是一墙之隔。
于是我们想到了法律的严苛性,精神病院的非人性化因素。同为人类,我们是不是多些宽容,多些同情,使超出社会行为规范的人能够穿越坚硬的高墙,能够彻底消除心灵的魔障。(吹皱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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