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常识 > 服用中药 > 发物(忌口)
编号:11631469
是非功过话忌口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一位伤寒患者的苦恼

    两个多月前,一位患者被诊断为伤寒病,经过二十多天的住院治疗,现已基本康复。大病初愈,患者食欲特别的好,可是他的父母说什么也不让他开怀大吃,鲤鱼、猪肉、鸡肉、海鲜等美味一概不让他沾嘴,理由是伤寒是一种热病,鱼虾、猪肉、鸡肉、海鲜这些东西都是“发物”,不能乱吃,弄不好会使病情复发。盘中美餐可望而不可尝,他苦恼不已。

    这位患者的情况,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忌口问题。在长期的医学临床实践中,人们根据病人的体质、疾病性质、病情的发展趋向及各种不同的病症,总结出一批食用后会影响药物疗效、诱发病变或加重病情,影响疾病痊愈进程的食物,称之为“发物”。的确,为了身体的早日康复,病人在服药治疗疾病的同时,忌吃某些食物,是有必要的,但是没必要草木皆兵,盲目忌口。

    伤寒以热症居多,现代医学认为该病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该患者经过二十多天的治疗,身体正处于康复期,每天在饮食上补充一些鸡鸭鱼肉等高蛋白食物,不仅很有必要,而且还可以加快身体的复原。至于说吃了鸡鸭鱼肉会引起伤寒复发,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由伤寒引起的肠道溃疡刚刚修复,所以病人不宜吃太饱太多。
, 百拇医药
    盲目忌口无必要

    人们之所以将鸡鸭鱼肉等食物列入“发物”范畴,是因为有些特异性过敏体质的人吃了这些富含异体蛋白的食物,会产生过敏现象,所以前人才有“毒病”须忌口的训诫。所谓“毒病”主要是指热毒疮疡、火毒斑疹、湿热痘疹、瘟毒痄腮(腮腺炎)和肝阳上亢的病人。实际上,90%以上的人对鱼肉、鸡鸭肉等都不过敏。

    过去由于医药知识匮乏,人们对这些过敏现象不知如何解释,因而将其都归罪于“发物”,将“发物”的内涵扩大了,却不知道因病、因人、因时而有选择地忌口,以至于以讹传讹,害人不浅。有的患者由于盲目忌口,妨碍营养物质的摄入,反而延误了病情康复。所以是否需要忌口,应由医生来确定,医生无医嘱的,不必擅自忌口。

    民间流传的错误忌口还有很多,如产妇忌食西瓜,其实西瓜性味甘凉,盛夏进食可以助产妇解暑降热,利尿生津,有利于哺乳和身体康复;又如有人认为手术开刀过后不宜吃肉,吃肉会使伤口发炎,这些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忌口”。
, 百拇医药
    忌口需要讲科学

    病人是否需要忌口,需要忌什么样的“口”,需要因人、因病、因药而加以区别对待。目前已证实下列药物与食物不宜同服用,病人如欲食用下列食品,应与服药时间相隔2小时以上。

    缺铁性贫血时服用铁剂,病人应忌食动物肝脏、海带、花生仁等含钙、磷较多的食物,因为磷能与铁结合生成难溶性物质,钙可使胃肠内碱性增加,影响铁的吸收。此外,病人还应忌茶,茶叶里含有鞣酸,铁剂与茶中鞣酸形成难溶性铁盐,妨碍吸收。

    抗生素不宜与含钙、镁、铝、铁等多价金属离子的食物,如豆制品、乳制品、油条、海产品等同时服用,多价金属离子能与抗生素类药物形成难溶性络合物,使其吸收减少而药效下降。另外,抗结核药如异烟肼(雷米封)不宜同食含乳糖的食品(如乳类食品),因乳糖能阻碍人体对异烟肼的吸收,使之不能很好地发挥药效。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强的松等有水钠潴留的副作用,因此在服用上述药物的同时应限制食盐的摄入量。而强效及中效利尿药能促进钠、氯的外排而发挥利尿作用,故病人应根据需要可在食物中适当增加些食盐(需低盐饮食的疾病除外)。

    中医药的忌口要求较多。这里仅举几例以抛砖引玉。

    如人参不宜与萝卜同吃,萝卜具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是滋补性药物,如果两者同食则会使人参的补益作用减弱。中医认为“热症”病人,如便秘、尿少、口干唇燥、咽喉红痛、鼻衄等不宜吃辣椒等辛辣食物,否则会助“热”,减弱银花、生地、丹皮等清热凉血药和石斛、沙参、麦冬、知母、玄参等滋阴药物的治疗作用。

    总之,正确忌口对治疗疾病是非常必要的,而盲目忌口则弊多利少,于病无益。,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