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本草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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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本草经集注
书名:本草经集注
作者:陶弘景
朝代:南朝·梁
年份:公元502-557年
<目录>
<篇名>序录上
内容:隐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岭之上,以吐纳余暇,颇游意方技,览本草药性,以为尽圣人之
心,故撰而论之。
旧说皆称《神农本草经》,余以为信然。昔神农氏之王天下也,画易卦以通鬼神之情;
造耕种,以省煞害之弊;宣药疗疾,以拯夭伤之命。此三道者,历群圣而滋彰。文王、孔子,彖象繇辞,幽赞人天。后稷、伊芳尹,播厥百谷,惠被生民。岐、皇、彭、扁,振扬辅导,恩
流含气。并岁逾三千,民到于今赖之。
但轩辕以前,文本未传,如六爻指垂,画象稼穑,即事成迹。至于药性所主,当以识识
相因,不尔何由得闻。至乎桐、雷,乃着在篇简。此书应与《素问》同类,但后人多更修饰
之耳。秦皇所焚,医方、卜术不预,故犹得全录。而遭汉献迁徙,晋怀奔迸,文籍焚靡,千
不遗一。
今之所存,有此四卷,是其本经。所出郡县,乃后汉时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记。又有
《桐君采药录》,说其华叶形色。《药对》四卷,论其佐使相须。魏、晋以来,吴普、李当之
等,更复损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卅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
不分,虫兽无辨,且所主治,互有多少。医家不能备见,则识智有浅深。今辄苞综诸经,研
括烦省。以《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为主,又进名医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
卅种。精粗皆取,无复遗落,分别科条,区KT 物类,兼注名世用,土地所出,及仙经道
术所须,并此序录,合为三卷。虽未足追踵前良,盖亦一家撰制。吾去世之后,可贻诸知音
尔。
《本草经》卷上序药性之本源,诠病名之形诊,题记品录,详览施用之。
《本草经》卷中玉石、草、木三品,合三百五十六种。
《本草经》卷下虫兽、果、菜、米食三品,合一百九十五种,有名无实三条,合一百七
十九种。合三百七十四种上三卷,其中、下二卷,药合七百卅种,各别有目录,并朱、墨杂
书并子注。大书分为七
上药一百廿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
中药一百廿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
下药一百廿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
疾者,本下经。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卅名。
本说如此。今案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力和浓,不为仓卒之效,然而岁月将服,必
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独用百廿种者,当谓寅、卯、辰、巳
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中品药性,治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云应人。百廿种者,当谓午、未、申、酉之月,法万物熟成。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恒服,疾愈则止,地体收煞,故云应地。独用一百廿五种者,当谓戌、亥、子、丑之月,兼以闰之,盈数加之,法万物枯藏时也。
今合和之体,不必偏用,自随人患苦,参而共行。但君臣配隶,应依后所说,若单服之者,所不论耳。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五佐,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也。
本说如此。案今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势力不周故也。而检世道诸
方,亦不必皆尔。养命之药则多君;养性之药则多臣;治病之药则多佐。犹依本性所主,而
兼复斟酌。详用此者,益当为善。又恐上品君中,复各有贵贱。譬如列国诸侯,虽并得称君
制,而犹归宗周。臣佐之中,亦当如此。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甘草国老、大黄将军
,明其优劣,不皆同秩。自非农岐之徒,孰敢诠正,正应领略轻重,为分剂也。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叶华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
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当视之。相须、相使者良,勿用
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不尔,勿合用也。
本说如此。案其主治虽同,而性理不和,更以成患。今检旧方用药,并亦有相恶、相反
者,服之不乃为忤。或能复有制持之者,犹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
私情为害。虽尔,恐不如不用。今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世方五石散,有栝楼、干姜,略举大者如此,其余复有数十余条,别注在后。半夏有毒,用之必须生姜,此是取其所畏,以相制耳。其相须、相使,不必同类,犹如和羹,调食鱼肉,葱、豉各有所宜,共相宣发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治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本说如此。又有分剂秤两,轻重多少,皆须甄别。若用得其宜,与病相会,入口必愈,身安寿延。若冷热乖衷,真假非类,分两违舛,汤丸失度,当瘥反剧,以至殆命。医者意也,喻如宰夫,以 鳖为 羹,食之更足成病,岂充饥之可望乎?故仲景每云∶如此死者,医杀
之也。
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
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本说如此。又疾有宜服丸者,宜服散者,宜服汤者,宜服酒者,宜服膏煎者,亦兼参用,察病之源,以为其制耳。
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食药必
活
本说如此。案今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乎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
无肯自治。故桓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信受之弗易。仓公有
言∶“病不肯服药,一死也;信巫不信医,二死也;轻身薄命,不能将慎,三死也。”夫病之
所由来虽多,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因,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佚,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疾厉者矣。人生气中,如鱼之在水,水浊则鱼瘦,气昏则人疾。邪
气之伤人,最为深重。经络既受此气,传以入脏腑,脏腑随其虚实冷热,结以成病,病又相
生,故流变遂广。精神者,本宅身为用。身既受邪,精神亦乱。神既乱矣,则鬼灵斯入,鬼
力渐强,神守稍弱,岂得不至于死乎?古人譬之植杨,斯理当矣。但病亦别有先从鬼神来者,则宜以祈祷祛之,虽曰可祛,犹因药疗致益,李子豫赤丸之例是也。其药疗无益者,是则不
可祛,晋景公膏肓之例是也。大都神鬼之害人多端,疾病之源唯一种,盖有轻重者尔。《真
诰》言∶“常不能慎事上者,自致百 ,而怨咎于神灵;当风卧湿,反责他于失福,皆是痴
人也。”云慎事上者,谓举动之事,必皆慎思;饮食、男女,最为百 之本。致使虚损内起,风湿外侵,以共成其害,如此岂得关于神明乎?唯当勤药治为理耳 ......
<篇名>本草经集注
书名:本草经集注
作者:陶弘景
朝代:南朝·梁
年份:公元502-557年
<目录>
<篇名>序录上
内容:隐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岭之上,以吐纳余暇,颇游意方技,览本草药性,以为尽圣人之
心,故撰而论之。
旧说皆称《神农本草经》,余以为信然。昔神农氏之王天下也,画易卦以通鬼神之情;
造耕种,以省煞害之弊;宣药疗疾,以拯夭伤之命。此三道者,历群圣而滋彰。文王、孔子,彖象繇辞,幽赞人天。后稷、伊芳尹,播厥百谷,惠被生民。岐、皇、彭、扁,振扬辅导,恩
流含气。并岁逾三千,民到于今赖之。
但轩辕以前,文本未传,如六爻指垂,画象稼穑,即事成迹。至于药性所主,当以识识
相因,不尔何由得闻。至乎桐、雷,乃着在篇简。此书应与《素问》同类,但后人多更修饰
之耳。秦皇所焚,医方、卜术不预,故犹得全录。而遭汉献迁徙,晋怀奔迸,文籍焚靡,千
不遗一。
今之所存,有此四卷,是其本经。所出郡县,乃后汉时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记。又有
《桐君采药录》,说其华叶形色。《药对》四卷,论其佐使相须。魏、晋以来,吴普、李当之
等,更复损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卅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
不分,虫兽无辨,且所主治,互有多少。医家不能备见,则识智有浅深。今辄苞综诸经,研
括烦省。以《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为主,又进名医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
卅种。精粗皆取,无复遗落,分别科条,区KT 物类,兼注名世用,土地所出,及仙经道
术所须,并此序录,合为三卷。虽未足追踵前良,盖亦一家撰制。吾去世之后,可贻诸知音
尔。
《本草经》卷上序药性之本源,诠病名之形诊,题记品录,详览施用之。
《本草经》卷中玉石、草、木三品,合三百五十六种。
《本草经》卷下虫兽、果、菜、米食三品,合一百九十五种,有名无实三条,合一百七
十九种。合三百七十四种上三卷,其中、下二卷,药合七百卅种,各别有目录,并朱、墨杂
书并子注。大书分为七
上药一百廿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
中药一百廿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
下药一百廿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
疾者,本下经。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卅名。
本说如此。今案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力和浓,不为仓卒之效,然而岁月将服,必
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独用百廿种者,当谓寅、卯、辰、巳
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中品药性,治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云应人。百廿种者,当谓午、未、申、酉之月,法万物熟成。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恒服,疾愈则止,地体收煞,故云应地。独用一百廿五种者,当谓戌、亥、子、丑之月,兼以闰之,盈数加之,法万物枯藏时也。
今合和之体,不必偏用,自随人患苦,参而共行。但君臣配隶,应依后所说,若单服之者,所不论耳。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五佐,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也。
本说如此。案今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势力不周故也。而检世道诸
方,亦不必皆尔。养命之药则多君;养性之药则多臣;治病之药则多佐。犹依本性所主,而
兼复斟酌。详用此者,益当为善。又恐上品君中,复各有贵贱。譬如列国诸侯,虽并得称君
制,而犹归宗周。臣佐之中,亦当如此。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甘草国老、大黄将军
,明其优劣,不皆同秩。自非农岐之徒,孰敢诠正,正应领略轻重,为分剂也。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叶华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
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当视之。相须、相使者良,勿用
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不尔,勿合用也。
本说如此。案其主治虽同,而性理不和,更以成患。今检旧方用药,并亦有相恶、相反
者,服之不乃为忤。或能复有制持之者,犹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
私情为害。虽尔,恐不如不用。今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世方五石散,有栝楼、干姜,略举大者如此,其余复有数十余条,别注在后。半夏有毒,用之必须生姜,此是取其所畏,以相制耳。其相须、相使,不必同类,犹如和羹,调食鱼肉,葱、豉各有所宜,共相宣发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治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本说如此。又有分剂秤两,轻重多少,皆须甄别。若用得其宜,与病相会,入口必愈,身安寿延。若冷热乖衷,真假非类,分两违舛,汤丸失度,当瘥反剧,以至殆命。医者意也,喻如宰夫,以 鳖为 羹,食之更足成病,岂充饥之可望乎?故仲景每云∶如此死者,医杀
之也。
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
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本说如此。又疾有宜服丸者,宜服散者,宜服汤者,宜服酒者,宜服膏煎者,亦兼参用,察病之源,以为其制耳。
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食药必
活
本说如此。案今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乎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
无肯自治。故桓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信受之弗易。仓公有
言∶“病不肯服药,一死也;信巫不信医,二死也;轻身薄命,不能将慎,三死也。”夫病之
所由来虽多,而皆关于邪。邪者不正之因,谓非人身之常理,风、寒、暑、湿,饥、饱、劳、佚,皆各是邪,非独鬼气疾厉者矣。人生气中,如鱼之在水,水浊则鱼瘦,气昏则人疾。邪
气之伤人,最为深重。经络既受此气,传以入脏腑,脏腑随其虚实冷热,结以成病,病又相
生,故流变遂广。精神者,本宅身为用。身既受邪,精神亦乱。神既乱矣,则鬼灵斯入,鬼
力渐强,神守稍弱,岂得不至于死乎?古人譬之植杨,斯理当矣。但病亦别有先从鬼神来者,则宜以祈祷祛之,虽曰可祛,犹因药疗致益,李子豫赤丸之例是也。其药疗无益者,是则不
可祛,晋景公膏肓之例是也。大都神鬼之害人多端,疾病之源唯一种,盖有轻重者尔。《真
诰》言∶“常不能慎事上者,自致百 ,而怨咎于神灵;当风卧湿,反责他于失福,皆是痴
人也。”云慎事上者,谓举动之事,必皆慎思;饮食、男女,最为百 之本。致使虚损内起,风湿外侵,以共成其害,如此岂得关于神明乎?唯当勤药治为理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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