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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40706
药物不良反应分类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7日 《家庭医生报》 2008年7月7日(总第1169期)
     轻度不良反应 属并不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消化不良、便秘、头痛、疲劳、似是而非的肌肉痛和全身不适以及睡眠规律破坏等,虽然这种反应并不影响治疗,但也有人对这些反应吃不消,不愿意继续用药,从而影响治疗。

    中度不良反应 除有上述症状外,还可出现皮疹,特别是具有广范性和持续性;视力障碍,特别是佩戴有纠正视力眼镜的人;肌肉震颤、排尿困难(多见老年人)和可察觉的情绪变化;血液中出现可逆性血细胞或血糖减少等。

    出现轻度和中度不良反应后,可以适当更换其他药物。如没有适当可代替的药物,不一定必须停药,可由医生研究改变用药时间,用药次数,药量等,以控制药物不良反应。

    重度不良反应 出现肝肾功能障碍或心律失常,可危及生命的重大不良反应,应停止继续用同种药物,但特殊患者,如癌症必须进行化疗或器官移植使用免疫抑制剂,不能停止使用时,则应由医生针对不良反应特点,想方设法控制或减轻其症状。, 百拇医药(辽宁教授 吕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