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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撂下患者就让谁下课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4日 《中国妇女报》 2008.07.14
     医生以保障患者健康和抢救患者生命为天职,白衣天使的赞誉同样也肇因于此。然而,现实生活中,某些医生的作为,却常常显得南辕而北辙。据媒体报道,在孕妇出血、生命岌岌可危的情况下,重庆永川计生集爱医院的某位接诊医生竟中途撂下患者去开会了。难怪患者家属会气得火冒三丈:“究竟是开会重要,还是病人的生命重要?”

    其实,对于类似接诊中途撂下患者去开会之漠视患者生命的医生,已不单纯是医德不佳或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而是一种亵渎其天职的违法行为。《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便包括“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所以说,不管接诊医生撂患者的行为造没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都已与《执业医师法》之法治精神相背离了。

    在医务人员的日程表中,没有比保障患者健康和抢救患者生命更重要更紧急的事项了,无论任何时候,患者的生命都应是第一位的。重庆这家医院之所以出现接诊医生中途撂下患者去开会的恶劣现象,就是在这位医生的潜意识中,根本没有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应有的地位。这样的医生,在患者愈是需要他的时候,愈可能会充当可耻的逃兵甚而凶险的刽子手。

    所幸接诊中途被撂下的这位患者并未发生不测,这只不过属“不幸中的万幸”!故其绝不应该成为这位医生乃至这家医院自行免责的理由。为防止类似情形再度重演,这家开会重过抢救患者生命的医院必须认真整改,这位为开会而中途撂下患者并漠视患者生命的医生也必须下课。(周士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