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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6591
剖宫产术后应早进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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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宫产术后应早进食

    一般认为妇产科腹部手术必须在术后第2天方能进食, 且前提是在肠管通气,肛门排气之后。剖宫产术亦是一种腹腔手术,传统的进食时间安排同上。但近年有关专家这样认为:尽管剖宫产是腹腔手术之一,但接受剖宫产的对象,绝大多数是消化系统功能正常,腹腔无病变的产妇;加之随着手术与麻醉技术的不断改进,手术时间越来越短,腹腔暴露时间随之缩短;且在手术中一般仅接触胀大的子宫,很少直接刺激肠管。正是鉴于这几个因素,故而剖宫产术后不必完全遵循一般腹部手术后的进食要求,可以将进食时间提前到手术后6-8小时左右。

    专家指出:之所以将进食时间定在术后6-8小时,其目的是避免产妇在麻醉期内,正常生理反射恢复之前,发生呕吐或吸入性肺炎等。通常于6小时麻醉作用消失,产妇消化系统生理功能也已恢复,肠管运动正常,此时进食不会引起肠胀气。 为何要鼓励剖宫产术后立妇尽早进食呢?这是由于:一是进食本身的咀嚼运动可反射性引起胃肠蠕动,同时食物可直接刺激胃肠道,促进胃肠的运动功能增强,有利于产妇术后早排气。二是剖宫产术后早进食,有利于及时补充营养,不仅可促进产妇体力和精力能较快恢复,还可促进乳汁分泌,满足母乳喂养的需要。 近年,国内有关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对此进行了临床验证,经过对照观察,表明剖宫术后早进食利大于弊,无论术后胃肠蠕动的恢复还是乳汁的分泌都早于对照组,并且安全和顺利。所以,国内有关专家建议剖宫产术后宜早进食,对象为营养状况良好,无胃肠道并发症,手术顺利,无手术并发症的产妇。术后6小时作些床上运动,此期间进少量流质饮食,如牛奶、藕粉、鸡汤等,待肛门排气后改为半流质饮食,如稀饭、莲子羹、八宝粥、面条、菜糊等,循序渐进,2-3天后给予普通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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