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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12567
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抗栓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8年第35期
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抗栓治疗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包括深静脉血栓(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E)。第8版美国胸科医师学会(ACCP-8)静脉血栓栓塞症抗栓治疗指南[见《胸科》(CHEST 2008, 133: 454S)杂志]不仅对抗栓药物和外科治疗作了详尽说明,也对上肢静脉血栓、浅静脉血栓以及VTE两种重要的长期并发症——血栓后综合征(PTS)和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的治疗给予了全面介绍。

    推荐提要

    ● 对于确诊DVT或PE的患者,推荐应用皮下低分子量肝素(LMWH)、监测的静脉或皮下普通肝素(UFH)、无监测的按体重调节的皮下UFH或皮下磺达肝癸钠治疗(1A级)。后两种治疗为ACCP-8新增方案。

    ● 对于高度疑似DVT或PE者,在等待检查结果的同时推荐进行抗凝治疗(1C级)。

    ● 对所有确诊为PE的患者推荐尽早进行溶栓风险与获益评估(1C级),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建议短程(2小时)溶栓治疗(1B级),对非大块PE患者不主张溶栓治疗(1B级)。

    ● 对于急性DVT或PE患者,推荐以LMWH、UFH或磺达肝癸钠作为初始治疗,至少5天(1C级);维生素K拮抗剂(VKA)在LMWH、UFH或磺达肝癸钠应用第一天同时启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0且保持稳定至少24小时后,可停用肝素(1A级)。

    ● 继发于一过性(可逆的)危险因素的DVT或PE患者,推荐VKA治疗至少3个月(1A级)。无诱因的DVT或PE患者,也推荐VKA治疗至少3个月(1A级)。此后应对所有患者进行风险获益评估以决定是否进行长期抗凝治疗(1C级)。首次发生无诱因的近端DVT或PE且出血风险较低的患者,以及多数第二次发生无诱因DVT的患者,均推荐长期抗凝治疗(1A级)。

    ● 治疗期间应调整VKA剂量以使INR目标值维持在2.5(范围2.0~3.0)(1A级)。

    ● 对于癌症合并VTE的患者,LMWH抗凝至少3个月(1A级),之后只要癌症存在,建议坚持LMWH或VKA长期治疗(1C级)。

    ● 为预防近端DVT后发生PTS,推荐使用弹性压力袜(1A级)。上肢DVT治疗建议与下肢相同(1C级)。

    ● 某些下肢(2B级)和上肢(2C级)DVT患者,可考虑导管溶栓治疗。广泛浅静脉血栓患者,推荐应用预防剂量或中等剂量的LMWH或中等剂量的UFH治疗4周(1B级)。,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