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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有害健康警示标识要醒目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3日 《中国妇女报》 2008.10.13
     近日,在新探健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举办的烟草控制信息交流会上,与会的专家们呼吁我国印制的警示标识能够真正发挥烟草危害警示作用。

    卷烟包装的警示标识,被认为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控烟措施。世界卫生大会2003年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第11条就规定,从《公约》在缔约国生效后三年内,各种烟草制品的包装上都应该有大而明确,清晰和醒目的说明烟草使用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及其他适宜信息。

    2003年11月,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该公约,10月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2009年,已是中国履行《公约》要求的烟草包装警示标识的最后期限。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今年4月份出台的《规定》中,对警示标语的内容和形式规格等都做出了规定,其标语内容分两组,在以往“吸烟有害健康”外分别加注“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尽早戒烟有益健康”。包装正面使用中文,背面使用英文,警示语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且中文字体不小于2.0mm,英文不大于相应汉字。

    但是,这样的警示标准能起多大作用,控烟专家提出疑问。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副主任姜垣研究员认为,图片才是实现警示作用最有效的方式。

    从她收集到的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和泰国等地烟草包装上看,都有醒目的图片,内容包括香烟引起肺癌、阳痿、心肌梗塞、中风等疾病,以及对婴儿和被动吸烟儿童的影响。

    据介绍,目前已经有23个国家和地区颁布法律要求烟盒包装上必须有健康警示图文,其中12个国家和地区要求警示图文的最大面积占到烟盒正面部分的50%。

    据悉,明年1月9日,我国将履行公约有关规定,在包装上印有大而明确、清晰和醒目的、说明烟草使用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和其他适宜信息。专家建议,标识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至少不应少于30%。(本报记者 彭芸),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