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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何以一再抓错药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8.10.21
     □张铁鹰

    西安市民王女士因感冒咳嗽到市中医医院看病,医生给她开了3服中药。王女士回到家准备煎药时,猛然发现有好几味药抓错了。她找到医院,一位主管中药师承认抓错了药,但肯定不会给患者身心健康带来问题,并给换了3服。在服了新换的中药后,王女士身体出现不适,她怀疑抓的药还是不对。9月1日,王女士再次来到医院,经证实,原来是药师将“瓜蒌皮”和“冬瓜仁”误抓成了“瓜蒌仁”和“冬瓜皮”。

    药师给王女士抓的药,两次都不对,幸好最后是错将“瓜蒌皮”、“冬瓜仁”抓成了“瓜蒌仁”和“冬瓜皮”,要是错抓成毒性较大的药,王女士受到的伤害可就难以估量了。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很典型,药师一而再地抓错药,个中原因值得好好分析一番。

    一是药师的责任心非常淡薄。抓错药,属于严重的责任事故,药师应该主动承认错误,并认真总结教训,避免以后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可这位当事的主管中药师,面对王女士的责问,不但不承担自己的过错,反而振振有词地说,误抓的两味药“肯定不会给患者身心健康带来问题”。这说明这位主管中药师责任心非常淡薄,如果其不增强责任心,以后抓错药的事,仍然无法避免。

    二是药房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抓药发药,都要遵照制度进行,有抓药的,还有审核的,如果这些制度能得到认真落实,抓错药的事就能被有效遏制。一个接二连三出现抓错药情况的药房,其制度虽不能说形同虚设,至少也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给抓错药留下了隐患。

    三是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虽然不知道这家医院的药房以前发生过多少抓错药的情况,但从王女士连续两次遭遇抓错药,可以推断,该药房的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必要的惩罚,其他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