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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人、中医、名实 ——关于中医的科学定位(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2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014期
     编者按:中医的发展问题是现代性的,也是历史性的,是内在于传统的历史性演进。面对一百年来中医发展的种种困惑,中华中医药学会李致重教授就中医是什么、是从哪里来的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以及如何理解科学、如何看待哲学、医学家面前的人究竟是什么、如何在比较中把握中医的本质特点、如何在中医研究中理解和遵循名与实的关系与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思考。从本期起,本版将其对这些问题的阐述分期刊登,欢迎读者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刊登了笔者“中西医之间的公理性原则和人类医学革命”一文,介绍了关于中西医比较研究的部分结论性观点。其后,也引来了一些讨论。

    中医的发展,不是简单的行政决定问题,而唯长官意志则更为有害。讨论中医的发展,应当从时代性、学术性着眼,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科学学、软科学研究课题来对待。就时代而言,首先要克服外来的近代科学主义,中医自身的哲学贫困和新形势下的文化专制倾向;就学术而言,首先要厘正中医的科学定位和中西医的相互关系。面对中医发展这一课题,笔者在中西医比较研究中,相继经历了“两次聚焦”:第一次聚焦,是超越中西医各自的技术和经验层面,直接从两者的基础医学,即科学理论层面做比较。第二次聚焦,是把中西医放在东西方科学史和哲学史的整体框架内做比较。当把焦点凝聚在东西方科学史、哲学史的源头上的时候,令人不无兴奋地发现,在中医的科学定位和中医发展上的困惑,其实是哲学源头上不辩自明的两个公理性、常识性问题。为此在“中西医之间的公理性原则和人类医学革命”一文之后,有必要从科学、哲学、人、中医、名实等五个方面,再做一些补充说明,并与学术界同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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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科学一词的来历与含义

    “科学”一词是当代使用频律最高的词汇。在讨论中医“科学”还是“不科学”的时候,首先必须厘清“科学”一词的来历与含义。

    在希腊,“科学”最早的含(义即知识(episteemee)。亚里斯多德在《形而上学》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便是:“求知是所有人的天性,对感觉的喜爱就是证明”。苗力田在翻译亚氏《形而上学》一书的序言中进一步解释说:“科学是目的不是手段”,是“关于永恒和必然的认识……知识也就是科学”。在中国,《礼·大学》里说:“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格”,量度、规模之意。《文选·鲍照(芜城赋)》有云:“格高五度”。李善注引《仓颉篇》解释说:“格,量度也”。基于这一解释,“格物”,即对万事万物分门别类地进行比较、鉴别、量度的意思。对于“致知”,朱熹解释说:“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由此可以说,《礼·大学》的表述与亚里斯多德的思想,是极其相似的。所以清代末年,当科学一词尚未在中国出现之前,对外来的声、光、化、电之学,皆译作格物致知,或者格致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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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里的科学一词,可谓“出口转内销”而来的。日本明治维新以后,西方学术蜂拥东进。日人福泽瑜吉先生从“分科之学”的意思出发,把融入日本文字的科与学二个字组合在一起,于是日文中始有科学一词。后来,康有为首先把科学一词,引入了中国。1893年在他翻译的日本书目中,让国人第一次见到了“科学”。接着1896年严复在翻译《原富》一书时,将过去译作格物致知的地方,全部改为科学。所以,科学一词源于中国文字,渗透着日本人的智慧,然后回到了中国,成为今天社会上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

    由此可见,科学一词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概括:如果从科学一词的本意上讲,科学就是知识,知识就是科学。如果从福泽瑜吉首创科学一词的意思,科学是分门别类之学。如果按照前面提到的苗力田的说法,即“科学是目的不是手段”,是“关于永恒和必然的认识”,那么严复关于“学者,考自然之理,立必然之例,术者,据已知之理,求可成之功”之说,是近代中国人关于科学与技术这两个词的最好解释。如果综合上述意思,再结合英国人罗素关于科学是“确切的知识体系”之说,那么科学的定义或解释应当是:科学就是确切的、系统的、分门别类的、理论性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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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前提下,关于全部科学的分类,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1.大而言之,科学涉及自然、社会、生命、思维各个领域;2.细而言之,“世界上有多少可定义的研究对象,就可能产生多少种科学”。

    在自然界里,因为有一部分事物(也可以说是“物之事”)人们是没有办法,或者不必要对其进行解剖分析的。因为人们所能见到的,或者只需要观察的,只是其运动、变化的过程。而另有一部分事物(也可以说是“物之质”)人们是可以打破原有的存在形式,对其进行解剖分析的。这时人们所见到的,则是其内部的结构及其功能。基于这两种客观实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可以再分为两大类:1.以“物之事”的运动、变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2.以“物之质”的形态、结构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

    前者以哲学的观念与方法为指导,从观察自然界“物之事”运动、变化的现象(亦即状态、信息、物候、证候等)起步;后者以近代物理、化学的观念与方法为标准,从认识自然界每一具体“物之质”的形态与结构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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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借用《周易》关于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意思,并联系《形而上学》关于“形质论”的说法:前一类自然科学是研究事物“形上”属性或者“原形”特性的科学;后一类自然科学是研究事物“形下”特点或者“原质”特性的科学。而在形上或原形、形下或原质这两大类自然科学之内,各自又包括了许许多多自成体系的具体科学。这方面的例子俯拾皆是,此不赘述。由此可见,讨论科学的问题,首先必须有清晰的科学分类的概念。

    近代有一种习以为常的偏见,即把科学一词当成了近代研究“物之质”的形态与结构这一类自然科学的专利,或者把科学一词当成“研究事物形下特点或者原质特性的科学”的专利。这是对科学分类的概念不清的缘故——讲到科学时,头脑里好像只有近代物理、化学的观念与方法基础上的科学。这种偏见在当代社会上习以为常,而且表现得十分固执,有时甚至连科学一词的本来的含义也不顾了。这是十分有害的,值得当代人们高度地警惕。

    弗朗西斯·培根(西元1561-1626年)是近代科学上归纳法的宣倡者。归纳法与演绎法是相互并列的两种逻辑方法,近代物理学、化学的研究方法,基本是归纳法。归纳法,即还原性或者分析性方法。19世纪的马克思充分肯定弗朗西斯·培根在近代科学上地位,并把培根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今天看来,培根所处的时代,是人类科学发展史上演绎法源远流长,归纳法显现光彩的一个特殊时代。所以培根关于人类科学知识的分类,尤其值得当代的人们重视和回味。那时候,培根将科学知识大体分为三类:1.记忆的科学:历史学、语言学等;2.想象的科学:文学(诗歌、小说)、艺术等;3.理智的科学:哲学、自然科学等。

    显而易见,培根并没有像近代人那样,只把归纳法前提下的近代自然科学视之为科学,而是把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诗歌、小说)、艺术、哲学等,统统包罗在科学范畴之内。这一分类虽然尚待完善,但是对于今天而言,培根的分类基本上是客观的、全面的,应当予以肯定。

    其实,自古至今的自然科学,并非近代物理、化学的绝对领地。倘若因为近代物理、化学给人类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物质文明,便一意孤行地将其视为一切学科的至上信条或惟一标准,那就犯了近代科学主义的错误。这一错误在当代医学领域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为此,应当引起中医界的高度重视。 (未完待续), 百拇医药(李致重 中华中医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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