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标准”拓宽肝癌肝移植受者标准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其玲 记者 胡德荣)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郑树森教授日前在第四届全国器官移植学术会议上报告,该院肝移植中心提出的“杭州标准”是一项可行的肝癌肝移植受者准入标准,可有效扩大低危肝癌患者实施肝移植的安全遴选范围,更适合我国肝癌人群的实际情况。
该院肝移植中心根据肝癌肝移植15年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提出了新的肝癌肝移植入选标准——“杭州标准”。该标准认为,肝癌肝移植受者应符合以下条件:肿瘤直径≤8 cm,或肿瘤直径>8 cm且术前血清甲胎蛋白(AFP)水平≤400 ng/ml及肿瘤组织学分级为高、中分化。
该院肝移植中心科研人员对符合国际上应用广泛的“米兰标准”和“杭州标准”的患者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符合“米兰标准”者72例,术后5年生存率为78.3%。符合“杭州标准”者99例,术后5年生存率为73.3%。两组患者移植后预后没有明显差异。在不符合“米兰标准”的123例患者中,符合“杭州标准”的有26例。相关论文日前发表在《移植》(Transplantation 2008, 85: 1726)上。
据介绍,肝移植已成为治疗肝癌的重要手段,但因供体短缺、术后肿瘤复发风险高,对受者的选择标准格外严格。研究者认为,“米兰标准”可能将部分适合接受肝移植并得到良好疗效的肝癌患者“拒之门外”,也不太适用于活体供肝肝移植受者的筛选。“杭州标准”针对我国肝癌患者多有乙型肝炎这一特殊的生物学特征,突破了肿瘤直径5 cm的限制,并增加AFP和肿瘤组织学分级作为条件限制,扩大了肝癌肝移植手术指征,降低了术后肿瘤复发的危险。
相关链接
米兰标准:无肝外肿瘤且单灶肿瘤直径小于5 cm或多灶肿瘤数小于4个且每个直径小于3 cm。, http://www.100md.com
该院肝移植中心根据肝癌肝移植15年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提出了新的肝癌肝移植入选标准——“杭州标准”。该标准认为,肝癌肝移植受者应符合以下条件:肿瘤直径≤8 cm,或肿瘤直径>8 cm且术前血清甲胎蛋白(AFP)水平≤400 ng/ml及肿瘤组织学分级为高、中分化。
该院肝移植中心科研人员对符合国际上应用广泛的“米兰标准”和“杭州标准”的患者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符合“米兰标准”者72例,术后5年生存率为78.3%。符合“杭州标准”者99例,术后5年生存率为73.3%。两组患者移植后预后没有明显差异。在不符合“米兰标准”的123例患者中,符合“杭州标准”的有26例。相关论文日前发表在《移植》(Transplantation 2008, 85: 1726)上。
据介绍,肝移植已成为治疗肝癌的重要手段,但因供体短缺、术后肿瘤复发风险高,对受者的选择标准格外严格。研究者认为,“米兰标准”可能将部分适合接受肝移植并得到良好疗效的肝癌患者“拒之门外”,也不太适用于活体供肝肝移植受者的筛选。“杭州标准”针对我国肝癌患者多有乙型肝炎这一特殊的生物学特征,突破了肿瘤直径5 cm的限制,并增加AFP和肿瘤组织学分级作为条件限制,扩大了肝癌肝移植手术指征,降低了术后肿瘤复发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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