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药推广的标签外用途
□赵郑
在新药临床研究和药品申报中,很多企业为了让药物尽快上市,或降低研究成本,一般将适应证范围定得比较窄,Ⅰ期临床的时候只报一个单独的靶向,一种药物只解决一个问题。因此,我国的新特药总是局限在某一个临床范围,这在实际推广中会大大影响药品的销量。
事实上,“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窄适应证有很多局限。首先受科室的局限,其次受科室里适应证的局限。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广东某药厂生产的A药品,其药品说明书适应证是拮抗肺部感染,只能适用于一个科室,另一个药厂生产的同一成分的B药品,批准的适应证是全身抗感染,可以在全科室使用。企业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笔者认为,可以走标签外用途(即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的学术推广之路。企业可以通过医生研究、临床试用来拓宽药物的使用范围,再运用学术推广的方式把它带入药品的销售中。
那么,标签外用途的学术推广应该怎么做?首先,如果国内外专家已经撰文认可,该药在其他领域确有疗效,就可以引导医疗机构尝试性使用。在试验性用药的相关文章发表以后,企业可以把这些文章组织起来,在相关科室进行有论证的学术推广。
在我国,标签外用途没有明确立法,也没有详细的研究数据报道,但在国外,标签外用途已经过广泛研究,已有大量文献报道。1982年4月,美国FDA对标签外用途发表声明指出:《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没有限制医生如何用药,对于上市后的药品,医生的治疗方案、适应人群可以不在药品说明书之内,在某些情况下,医学文献报道的标签外用途是合理的,"不强迫医师必须完全遵守官方批准的药品标签用法"。因为药品标签用法往往滞后于科学文献报道,如果标签外用途根据合理的科学理论、专家意见或临床对照试验获得,是从患者利益出发,没有欺骗行为,就是合理的。
药品标签外用途在疾病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探索疾病新的有效治疗方法。而且,由于其标签外用法基于基础、临床理论或实践依据,它的存在是合理的。许多抗肿瘤药刚上市时只适用于很狭窄的指征,紫杉醇原来只是卵巢癌的二线用药,上市后逐步扩大了适应证,现在已批准用于乳癌和非小细胞肺癌;吉西他滨最初只批准用于进展性胰腺癌,后来增加了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适应证,而万艾可最初也是作为心脏用药引入临床的,最终运用得最多的治疗靶向却是阳痿。
药品标签外用途的学术推广需要极强的学术概念进行支撑,需要顶级的专家进行佐证,所以企业应该投入一些资金进行药品标签外用途的验证。, 百拇医药
在新药临床研究和药品申报中,很多企业为了让药物尽快上市,或降低研究成本,一般将适应证范围定得比较窄,Ⅰ期临床的时候只报一个单独的靶向,一种药物只解决一个问题。因此,我国的新特药总是局限在某一个临床范围,这在实际推广中会大大影响药品的销量。
事实上,“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窄适应证有很多局限。首先受科室的局限,其次受科室里适应证的局限。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广东某药厂生产的A药品,其药品说明书适应证是拮抗肺部感染,只能适用于一个科室,另一个药厂生产的同一成分的B药品,批准的适应证是全身抗感染,可以在全科室使用。企业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笔者认为,可以走标签外用途(即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的学术推广之路。企业可以通过医生研究、临床试用来拓宽药物的使用范围,再运用学术推广的方式把它带入药品的销售中。
那么,标签外用途的学术推广应该怎么做?首先,如果国内外专家已经撰文认可,该药在其他领域确有疗效,就可以引导医疗机构尝试性使用。在试验性用药的相关文章发表以后,企业可以把这些文章组织起来,在相关科室进行有论证的学术推广。
在我国,标签外用途没有明确立法,也没有详细的研究数据报道,但在国外,标签外用途已经过广泛研究,已有大量文献报道。1982年4月,美国FDA对标签外用途发表声明指出:《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没有限制医生如何用药,对于上市后的药品,医生的治疗方案、适应人群可以不在药品说明书之内,在某些情况下,医学文献报道的标签外用途是合理的,"不强迫医师必须完全遵守官方批准的药品标签用法"。因为药品标签用法往往滞后于科学文献报道,如果标签外用途根据合理的科学理论、专家意见或临床对照试验获得,是从患者利益出发,没有欺骗行为,就是合理的。
药品标签外用途在疾病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探索疾病新的有效治疗方法。而且,由于其标签外用法基于基础、临床理论或实践依据,它的存在是合理的。许多抗肿瘤药刚上市时只适用于很狭窄的指征,紫杉醇原来只是卵巢癌的二线用药,上市后逐步扩大了适应证,现在已批准用于乳癌和非小细胞肺癌;吉西他滨最初只批准用于进展性胰腺癌,后来增加了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适应证,而万艾可最初也是作为心脏用药引入临床的,最终运用得最多的治疗靶向却是阳痿。
药品标签外用途的学术推广需要极强的学术概念进行支撑,需要顶级的专家进行佐证,所以企业应该投入一些资金进行药品标签外用途的验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