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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2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080期
     长期以来,药品价格一直为社会所广泛关注。因为药价虚高,医药费用居高不下,随之出现的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据了解,同一规格品种的药品,厂价与医院售价相差几倍,有的甚至达几十倍。笔者认为,药品定价机制本身的不合理和流通环节的利益链是导致这种不正常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真正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体系和评价体系。

    首先,从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入手,改进药品定价方法。药品定价应区分新药、专利药、仿制药等不同类别,采取分类定价的方法,即定价部门根据药品研发的难易程度和研发成本等计算出对应药品的最高限价。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来鼓励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一方面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保证药品生产企业在充分降低生产成本的前提下,为广大农村、社区生产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药物需要;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药开发。

    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即站在全社会的高度,采用成本—效果分析法,对新药和已有药品的经济性进行比较,据此得出新药具有经济性的价格范围,指导药品定价;对仿制药品,则应该实行从低定价制度,抑制同品种药品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但如果是首仿到期专利药品,经专家论证后,可允许在统一定价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上浮范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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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要探索推行药品价格标示制度,在药品外包装上公开药品出厂价和最高零售限价,以增加中间环节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其次,从改进和完善药品定价管理入手,规范药品定价行为。在目前的价格管理模式下,药价审批权在物价部门,而物价执行审批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自行提供的成本核算资料,对企业提供的成本信息资料,其真实性如何,物价部门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因为他们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了解得很少,或根本不了解,在对企业的生产制造成本缺乏充分知晓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无法控制企业为获取高利润而进行的高报价行为。

    为加强对企业生产成本的真实性审查,有必要对企业的产品成本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供物价部门参考,以控制报批品种的成本虚高部分,压缩药品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不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物价部门还应该细化定价指标,在对药品原辅料、生产成品的成本费用和市场供求行情、当前价格水准等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明晰的、可操作的药品价格核定方法,以进一步提高药品定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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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其次,从有效遏制企业虚报成本出发,引入专家论证制度。药品定价要敢于打破“一言堂”的局面,即报批企业持主导意见,或某个部门说了算的做法。要积极建立专家论证制度,成立由医学、药学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药价咨询委员会,在组织对具体药品定价审批之前,召开专家会,让各方面专家展开充分论证,在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再行审批。因为药学、医学专家对药品生产过程、生产成本的掌握要比政府物价部门更加专业和详细,对准确核定药品生产成本会有更好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遏制企业虚报成本,抬高药品价格。

    最后,从有利于促进药品价格竞争出发,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为便于社会监督,以及方便百姓购药时进行比较和选择,政府部门要主动加大投入,创建药品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药品市场实际零售价和医院药品销售价数据库,让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充分联网,实行网络资源共享,价格信息互通,并定期在价格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上公示药品价格,促进社会监督和比较,由此推动药品价格竞争,促使医院销售药品积极向社会零售药店靠近,真正把药品价格降下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http://www.100md.com(朱凌志 安徽省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