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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奶粉别重蹈三胺奶粉覆辙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4日 人民网-《京华时报》
     医务奶粉别重蹈三胺奶粉覆辙

    相较于气势汹汹、卷土重来的“三胺奶粉”,“医务奶粉”算是个“新人”,行事也相当低调。最近,有报道说,在山西太原有奶粉企业通过提供回扣等方式,“买通”部分医务人员,获取孕产妇信息,并向孕产妇宣传、推荐企业产品。媒体给这类奶粉起了个特别有学术意味的名字“医务奶粉”。

    “医务奶粉”是新名词,但“医务奶粉”内幕还真算不上新鲜事——类似的“医商勾结”早已成药品销售的潜规则,“医务奶粉”事件不过是把药品换成了奶粉,是对这一潜规则的广泛运用,假以时日,以我们企业销售人员和医生们的创新能力,这样的业务合作和拓展或许会出现在更多的领域,比如婴儿奶瓶、尿不湿一类,诞生出“医务奶瓶”、“医务尿不湿”等等新生事物。

    当然,如果“医务奶粉”事件能够被彻底惩治,上述现象或许并不会出现。但是,对于“医务奶粉”的查处,我们能期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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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奶粉”潜伏得并不算深,至少,从举报者透露的情况来看,在妇幼医院,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举报者称,企业从前年就在太原实施“医务奶粉”战略了。举报者手下,“医务专员”有20多名,专门负责与医生拉近关系;与省市县乡的产前门诊、B超室、产科、儿保科医护人员建立“良好”关系,并通过她们向孕产妇赠送、推销奶粉;将产品放在以上科室“优惠”寄卖,或将样品交由医护人员向孕产妇免费发放。对如此面广量大的推广行动视而不见的有关监管部门,能够密切跟踪“医务奶粉”背后的利益链吗?

    就在“医务奶粉”浮出水面的同时,“三胺奶粉”又卷土重来。“三胺奶粉”今日之汹汹来势,几乎已经证明了“医务奶粉”未来的有惊无险。“三胺奶粉”的复出背后就是查处不力,尤其是对那些涉案官员的惩处,并不能对继任者产生多大的警示作用。“三鹿事件”曾造成一批官员下马,但随后,这批问题官员纷纷东山再起。引咎辞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变身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则赴邢台市出任市长,既然相关责任人如不倒翁,“三聚氰胺”如何不能再“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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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愿“三胺奶粉”的今天不要成为“医务奶粉”的明天,千万不要几番沉浮之后,一切又回归平静。那本该深入人心的“显规则”——法律,却仍然在许多人的意识之外。山西有关监管人员说,“我们会密切关注医生借职务之便,向孕产妇推销奶粉的情况,对于情况属实的医院和妇幼保健站,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事实上,如果真有“医务奶粉”,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的问题,而是要根据《母婴保健法》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母婴保健法》是护卫在母婴身前最后的一道防线,让那些敢于闯破底线的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胺奶粉”给整个社会造成的伤害尚未愈合,“医务奶粉”如此大行其道,说到底是执法不力,违法不究。只有让法律真正成为显规则,潜规则才能消弭,才能彻底断绝了“医务奶粉”销售渠道,“三胺奶粉”也才不会死灰复燃。(郝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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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三聚氰胺超标为何阴魂不散

    当我们以为悲剧可以结束、毒奶粉已经远离的时候,却蓦然发现三聚氰胺依然阴魂不散!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让人疑惑:某些不良乳制品企业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获得足够的教训?乳制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痛定思痛?更关键的,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学会尽职尽责?

    毒奶粉一度成为2008年人人喊打的词汇,随着三鹿案件相关负责人一一受审宣判,三聚氰胺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广东“两会”期间,副省长雷于蓝在参与医卫组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时提到,2008年的一批问题奶粉没有完全销毁,近日又流向了市场。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以来,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企业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为此,国务院部署从昨日开始开展为期10天的乳品和乳制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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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11日,当时的三鹿集团发表声明承认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奶粉门”被推开。自此毒奶粉引发的检讨,从官方到民间,从媒体舆论到案头文牍,数不胜数。事件性质之恶劣,已用“结石宝宝”的健康乃至生命作了沉重的注脚。然而,当我们以为悲剧可以结束、毒奶粉已经远离的时候,却蓦然发现三聚氰胺依然阴魂不散!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让人疑惑:某些不良乳制品企业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获得足够的教训?乳制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痛定思痛?更关键的,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从毒奶粉事件中学会尽职尽责?

    当年的问题奶粉为何未被销毁,至今仍为祸人间?这是横亘在多数人心头的疑问。按照法律规定,被查处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该由执法部门保管或监督保管,而已经认定要被销毁的产品应该由执法机关销毁,而不是由问题企业销毁。是当初没有追查清楚毒奶粉的所有去向,抑或那些被确认应该销毁、已经封存的毒奶粉又因为某种原因重回企业?到底哪个环节出现了漏洞,让问题奶粉的“余孽”得以残存?如果当初没有操作的空间,如今也就不会让三聚氰胺一再地刺激大家脆弱的神经,每每等到事情已经发生、曝光之时才如梦初醒,或许民众为之付出的代价已被某些人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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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来,各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被高度关注并有透明化趋势。从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牵头,会同十部门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去年10月,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就乳品安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指出要力图避免因监管手段缺失发生新的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乳制品安全标准的重修工作,曾引发了一场大小企业的口水战,但由于乳品各种各类的名词术语让人迷惑,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牛奶时是盲目的。因此,对主持此项重修工作的政府部门而言,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及终端检测、确保奶质安全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证明,只要存在监管漏洞,源头问题没有解决,同样的事故与悲剧就会如同遭受诅咒般一再发生。当初三鹿毒奶粉带来的震撼不小,各地纷纷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对问题奶粉进行监控,但仍然有人有机会在这些严厉措施的空隙中,找到让问题奶粉重见天日的余地,并制造了最近一系列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那么,其他一些并未引起轰动的问题食品,会不会同样也在悄悄回流我们身边而浑然不觉?

    导致乳制品三聚氰胺超标阴魂不散,自然是利益使然。开展乳品和乳制品专项整治,能摸查出到底有多少问题奶粉流入市面、流向何方,并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只有切实从源头、各个环节进行堵塞,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付出代价,才有可能还民众一个安全。正如没有检不出的物质,只是要不要检和要花多大成本检的问题一样,没有抓不了的食品安全,只是要不要抓和要花多大力气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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