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我国公立医院信托融资问题研究(2)
在信托融资机制运作的基本关系中,主要涉及委托人(资产及相关权利的原始权益人)、受托人(信托机构)与投资者(资金集合的原始权益人)三方的权利义务。一般由委托人将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托财产以“真实出售”的方式转让给特定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向投资者筹措资金,以其资金集合向委托人购买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未来可以预期收益的现金流用于支付投资者到期时的本息。由于信托融资是一种资产预期收益导向性的融资方式,其核心概念在于其可预期性,其所具有的资产信用或称为局部信用的特征就是源于此。信托融资的基础是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金流而非信托财产本身。信托融资这一信用形式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是由资产预期收益的被认同所决定的。通过价值运动,信托融资机制使有预期收益但并不具备流动性的资产,创造出以信托财产为基础的信用工具(信托产品),从而得到未来偿付和增值的实现。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公益性不等于无偿性,公立医院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对寻求资本安全的社会资本具有很强吸引力,非常适合进行信托融资。其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我国公立医院信托融资的可行性
据统计,2003年我国信托公司共推出了249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215.1亿元。其中,第一季度有34个信托产品推出,募资30亿元;第二季度共有54个信托产品推出,募资额增至35亿元;第三季度全国共有23家信托公司发行了51个信托品种,募集资金总计36亿元,平均单个品种募集7100万元;第四季度共有34家信托公司发行并公布了87个集合资金(含财产)信托品种,实际募集资金总计86.6亿元,平均单个品种募集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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