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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2377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应用价值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日
     摘要: 作为一种转嫁风险和补偿经济损失的工具,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化解医疗职业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促进医疗纠纷公正处理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并能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 医疗责任保险; 价值; 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 F84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7-0159-02

    严峻的医患矛盾和医疗职业风险已威胁医疗秩序正常运行,而医生采取的医疗防御性措施最终也会伤害患者的利益。因此,需要一种有效转移风险工具来化解医、患矛盾,保障其合法权益。保险制度具有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特点刚好与这种需求相适应,医疗责任保险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所做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医疗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1]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职业保险,它与人身财产保险主要区别在于:人身财产保险制度是直接为了被保险人自己利益,而医疗责任制度的保险利益最终由第三人获得,而不是由医方自己获得。自20世纪20年代产生以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地发展,几乎所有的开业医生都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否则就不能或不敢开业。我国自1999年在云南、北京、深圳等地试点以来,碰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但在我国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已经势不可挡。

    一、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之化解医疗职业风险价值

    一个权利意识复苏和人权观念加强的时代,必然是一个诉讼时代和对医生较少宽容的时代。[2]虽然随着医学的进步,疾病康复率和手术的成功率都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医疗职业风险却在加大,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医疗行为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及人类认识的局限,使医疗职业必然成为高风险行业之一。另一方面人的生命健康无疑是最重要的,人们对医疗过失的容忍度极低,有些科室如产科人们根本不能接受任何的过失和意外,这更加剧了风险程度。随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先后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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