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问答
卫生部于2010年5月印发《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为介绍该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解答媒体及公众关心的问题,我办整理了记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并组写了相关问答材料。
一、《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虫媒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60年来,根据我国疟疾流行特征和各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了科学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制订完善了疟疾防治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科研机构和监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创立并坚持区域联防工作机制。通过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防治技术措施,全国疟疾发病人数由新中国成立前的3000万降至目前的1.4万;流行区范围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省份已消除恶性疟;全国95%以上的县(市、区)疟疾发病率已降至万分之一以下。标志着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已具备从控制走向消除的条件。
近10年来,随着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全球疟疾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1998年,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共同倡导发起全球遏制疟疾规划。2006年,鉴于全球抗击疟疾行动在广大疟疾流行国家取得进展,一些国家已具备从控制走向消除的条件,WHO发布了消除疟疾指南,鼓励和支持具备消除疟疾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消除疟疾。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通过了《全球疟疾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消除疟疾死亡病例,并最终在全球根除疟疾的宏伟目标。同时,有关国际组织也表示积极支持消除疟疾。随后,全球消除疟疾专家组织、亚太消除疟疾合作网络、全球消除疟疾实验室网络相继建立。
在此情况下,我国提出2020年实现全国消除疟疾的目标,既有利于促进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树立了榜样,对全球消除疟疾进程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我国疟疾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怎样?
答:2006年,我部制定下发《全国疟疾防治规划(2006—2015年)》,进一步加强了对疟疾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疟疾防治策略、主要技术措施、抗疟药使用原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将疟疾纳入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范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在重点疟疾流行区免费提供抗疟、杀虫药品,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人员培训等活动。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地方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疟疾防治规划的贯彻落实力度,疟疾防治能力有了提高,全国疟疾疫情持续回落。2009年,全国报告疟疾病例14140例,较2008年下降了46.6%,其中间日疟10691例,恶性疟1041例,未分型疟疾2408例,死亡10例。病例主要集中在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省局部地区。
2010年5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制定印发了《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决定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消除疟疾工作,提出“到2015年,全国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其他地区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全国消除疟疾”的目标。2009年底,我部已在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6个省(自治区)12个县启动了消除疟疾试点,先行探索我国消除疟疾的工作模式,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
三、防治疟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答:一是局部地区疟疾疫情仍然比较严重。
云南、海南、贵州等南部省份的疟疾疫情仍较为严重,安徽、河南等中部五省交界地区的疟疾发病呈点多面广的态势。目前,全国发病数排在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安徽、云南、河南、湖北、江苏,占全国发病总数的77.4%。
二是低度流行区要实现消除疟疾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的中低度流行区的基层防治能力比较薄弱。如,医务人员缺乏疟疾诊治经验,防治人员的专业技能相对不足,群众对疟疾的防护意识也不强。此外,消除疟疾在我国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并证实本地没有一个感染病例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是输入性病例给我国消除疟疾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当今国际交往频繁,外出经商、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明显增加;同时,周边国家疟疾疫情仍较严重,随时存在因输入性传染源造成本地传播的潜在威胁,给我国消除疟疾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四是围绕消除疟疾工作仍有一些关键技术难题。
在我国从控制走向消除疟疾的过程中,防治策略和技术措施均进行了调整,因此,围绕消除疟疾工作仍存在一些关键技术难题,如疟疾病原追踪溯源技术、消除后疟疾传播风险的预测预警技术等,需要进一步加快科研攻关的步伐。
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疟疾防治工作?
答:根据2006—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以县为单位分为四类,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和技术措施。
一类县是指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目前分布在8个省75个县。这类地区当前疫情相对较重,主要采取加强传染源控制与媒介防制措施,降低疟疾发病的策略,实施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开展休止期根治、在高危地区使用杀虫剂浸泡蚊帐或长效蚊帐、在疫点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类县是指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目前分布在19个省687个县。这类地区疫情已降至较低水平,主要采取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的策略,实施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对所有发现的疟疾病例进行核实、对出现疟疾病例并具备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进行规范化处置、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监测与管理等措施。
三类县是指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目前分布在22个省1432个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消除疟疾的标准,这类地区已经具备了申请消除认证的条件。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专家认为,这类地区多年没有疟疾病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对疟疾认识淡化,疟疾诊疗和疫情处置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在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之初,必须进一步加强培训、构建能力、完善监测网络,才能进入申请认证消除的程序。三类县主要采取加强输入病例的监测和处置、防止继发传播的策略,实施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监测与管理,对输入病例及时进行诊治和核实,对输入病例周围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及相关的调查处置等措施。
四类县是指非疟疾流行区。这类地区不具备疟疾传播条件,主要策略是加强监测,通过定期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疟疾诊治技术培训;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病例监测,防止发生死亡病例。
五、如何保障《行动计划》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答:《行动计划》从7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消除疟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因此,要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就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拟定我国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每年组织对疟疾流行区各省(区、市)完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地区的消除疟疾工作。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者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任务。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行动计划》对13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
三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行动计划》要求,各省、地市、县要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一类县和任务较重的二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其他二类县和三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明确消除疟疾工作的财政投入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的实际情况,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的疟疾防治工作予以支持。同时,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是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等渠道支持消除疟疾中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组织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研究疟疾传播动力学、疟原虫抗性监测、间日疟根治以及开发新型有效的快速诊断试剂、病原追踪溯源技术等。
七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并充分利用全球基金等国际资助项目支持疟疾消除行动。建立跨边境疟疾防控合作机制,加快我国边境地区控制和消除疟疾步伐。
一、《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虫媒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60年来,根据我国疟疾流行特征和各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了科学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制订完善了疟疾防治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科研机构和监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创立并坚持区域联防工作机制。通过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防治技术措施,全国疟疾发病人数由新中国成立前的3000万降至目前的1.4万;流行区范围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省份已消除恶性疟;全国95%以上的县(市、区)疟疾发病率已降至万分之一以下。标志着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已具备从控制走向消除的条件。
近10年来,随着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全球疟疾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1998年,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共同倡导发起全球遏制疟疾规划。2006年,鉴于全球抗击疟疾行动在广大疟疾流行国家取得进展,一些国家已具备从控制走向消除的条件,WHO发布了消除疟疾指南,鼓励和支持具备消除疟疾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消除疟疾。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通过了《全球疟疾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消除疟疾死亡病例,并最终在全球根除疟疾的宏伟目标。同时,有关国际组织也表示积极支持消除疟疾。随后,全球消除疟疾专家组织、亚太消除疟疾合作网络、全球消除疟疾实验室网络相继建立。
在此情况下,我国提出2020年实现全国消除疟疾的目标,既有利于促进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树立了榜样,对全球消除疟疾进程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我国疟疾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怎样?
答:2006年,我部制定下发《全国疟疾防治规划(2006—2015年)》,进一步加强了对疟疾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疟疾防治策略、主要技术措施、抗疟药使用原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将疟疾纳入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范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在重点疟疾流行区免费提供抗疟、杀虫药品,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人员培训等活动。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地方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疟疾防治规划的贯彻落实力度,疟疾防治能力有了提高,全国疟疾疫情持续回落。2009年,全国报告疟疾病例14140例,较2008年下降了46.6%,其中间日疟10691例,恶性疟1041例,未分型疟疾2408例,死亡10例。病例主要集中在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省局部地区。
2010年5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制定印发了《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决定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消除疟疾工作,提出“到2015年,全国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其他地区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全国消除疟疾”的目标。2009年底,我部已在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6个省(自治区)12个县启动了消除疟疾试点,先行探索我国消除疟疾的工作模式,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
三、防治疟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答:一是局部地区疟疾疫情仍然比较严重。
云南、海南、贵州等南部省份的疟疾疫情仍较为严重,安徽、河南等中部五省交界地区的疟疾发病呈点多面广的态势。目前,全国发病数排在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安徽、云南、河南、湖北、江苏,占全国发病总数的77.4%。
二是低度流行区要实现消除疟疾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的中低度流行区的基层防治能力比较薄弱。如,医务人员缺乏疟疾诊治经验,防治人员的专业技能相对不足,群众对疟疾的防护意识也不强。此外,消除疟疾在我国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并证实本地没有一个感染病例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三是输入性病例给我国消除疟疾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当今国际交往频繁,外出经商、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明显增加;同时,周边国家疟疾疫情仍较严重,随时存在因输入性传染源造成本地传播的潜在威胁,给我国消除疟疾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四是围绕消除疟疾工作仍有一些关键技术难题。
在我国从控制走向消除疟疾的过程中,防治策略和技术措施均进行了调整,因此,围绕消除疟疾工作仍存在一些关键技术难题,如疟疾病原追踪溯源技术、消除后疟疾传播风险的预测预警技术等,需要进一步加快科研攻关的步伐。
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疟疾防治工作?
答:根据2006—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以县为单位分为四类,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和技术措施。
一类县是指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目前分布在8个省75个县。这类地区当前疫情相对较重,主要采取加强传染源控制与媒介防制措施,降低疟疾发病的策略,实施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开展休止期根治、在高危地区使用杀虫剂浸泡蚊帐或长效蚊帐、在疫点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类县是指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目前分布在19个省687个县。这类地区疫情已降至较低水平,主要采取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的策略,实施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疟疾病人、对所有发现的疟疾病例进行核实、对出现疟疾病例并具备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疫点)进行规范化处置、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监测与管理等措施。
三类县是指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目前分布在22个省1432个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消除疟疾的标准,这类地区已经具备了申请消除认证的条件。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专家认为,这类地区多年没有疟疾病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对疟疾认识淡化,疟疾诊疗和疫情处置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在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之初,必须进一步加强培训、构建能力、完善监测网络,才能进入申请认证消除的程序。三类县主要采取加强输入病例的监测和处置、防止继发传播的策略,实施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监测与管理,对输入病例及时进行诊治和核实,对输入病例周围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及相关的调查处置等措施。
四类县是指非疟疾流行区。这类地区不具备疟疾传播条件,主要策略是加强监测,通过定期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疟疾诊治技术培训;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病例监测,防止发生死亡病例。
五、如何保障《行动计划》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答:《行动计划》从7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消除疟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因此,要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就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拟定我国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每年组织对疟疾流行区各省(区、市)完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地区的消除疟疾工作。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者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任务。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行动计划》对13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
三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行动计划》要求,各省、地市、县要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一类县和任务较重的二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其他二类县和三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
明确消除疟疾工作的财政投入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的实际情况,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的疟疾防治工作予以支持。同时,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六是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等渠道支持消除疟疾中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组织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研究疟疾传播动力学、疟原虫抗性监测、间日疟根治以及开发新型有效的快速诊断试剂、病原追踪溯源技术等。
七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并充分利用全球基金等国际资助项目支持疟疾消除行动。建立跨边境疟疾防控合作机制,加快我国边境地区控制和消除疟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