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打击网络非法售药的“天罗地网” 等
织密打击网络非法售药的“天罗地网”
□赵玲
图为山东省烟台“3·09”假药案查获现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工作目标之一就是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突出,打击目标明确,行动规模大,社会影响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倍加珍惜此次行动的重要契机,将认真履责,与相关部门协同作战,以取得更加丰硕的战果。”
打击网络非法售药,工作艰巨而复杂,要对不断变换的违法手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解决问题的机制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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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售假网站的真面目
当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已成为社会关注和公众投诉的焦点。
日前,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糖尿病、高血压等关键词,可以轻易地看到“全球巨献,攻克糖尿病的特效药震撼上市”、“高血压可以治好了”等耸人听闻的词语,似乎这些疾病都已经被攻克,而其链接地址上在线订购的“药品”却无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数据库中查到。
那么,这些开展虚假宣传并推销“药品”的网站有哪些特点?其主要骗术是什么?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最新监测调查显示,这些网站的开办单位通常为假冒或伪造的、打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或其他大城市)”等旗号的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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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页面上还非法链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造成该“药品”为合法产品的假象。
同时,页面上大量充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字眼,并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如:使用“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全球第一个、服用几个疗程病症全无、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免费试用、保险公司保险”等用语,宣称产品具有极高的治愈率、有效率。
在销售方式上,这些网站多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难以投诉。
此外,还有搜索引擎链接的部分电子商务、论坛性质网站以广告、发帖及数字报纸等形式发布违法链接,并且域名相同的违法网站,以变更网址后缀名的方式增加违法网站的“变种”,以扩大传播,躲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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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网站、网页如此“繁茂”,目的不外乎是要获得可观利润且不易被查。执法机关在收集和查找其交易记录方面十分困难。
破获网上大案须靠部门联动
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并非法销售药品,这种违法犯罪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其传播具有跨境传播、快速传播等特点,已成为各国药品监管部门共同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面对打击假药的新形势,我国于2009年4月成立了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个部门联合打击假药的社会综合治理打假格局。如,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共同打击假药协作机制,并按照2009年5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培训了各地公安人员和药品稽查执法人员,以有力打击制售假药行为。2009年9月,13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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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立丰介绍,在多部门的配合下,上述行动取得成效,全国破获了浙江长兴“2·18”假药案、山东烟台“3·09”假药案、北京“4·14”假药案、江苏盐城互联网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等一批案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还破获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跨国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的猖獗态势。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第四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又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在全国开展了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动。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中,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特别加强对搜索引擎接入服务的监测,把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以及销售未经审批药品的行为,作为监测重点,开展专项打击。
在打击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采取了多种手段开展工作,如对发布违规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可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严查擅自“委托”生产药品、违反药品包装和标签规定、假冒名优品牌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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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去年以来,各地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药方面也做了不少具体工作。
山东省公安部门定期发布制售假药预警信息,成功破获聊城宁某生产销售治疗哮喘假药案、某公司通过互联网购销假药消渴丸等案件。
山东省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站接入环节的审查及网站经营许可和备案的管理,严格执行“先许可/备案,后接入”等制度,严禁为无证或未备案网站提供网络接入;同时完善技术手段,省内接入服务商全部纳入升级的ICP/IP/域名信息管理系统,杜绝了私接网站问题。
在浙江,今年以来,共查获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案件21起、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案件6起。其中,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外宣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机制,监督和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加强接入网站的审查,通过对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等重点环节,全面清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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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丽水、金华和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卫生、电信、邮政部门共同联手,连续破获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利用邮政、快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浙江长兴“2·18”假药案、杭州美籍华人丁某等团伙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等。
追问被查封网站“复活”根源
尽管有关部门打击网络非法售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网上虚假宣传药品的页面依然层出不穷,被曝光、查处的链接依旧能点开,或者一段时间后改头换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解决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售药问题任重道远。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网络“信息海洋”,有诸多瓶颈问题使网络打假困难重重。
一是未经资格认定和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在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网络接入商受利益驱动,为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提供服务比较普遍。可以说,“通报”、“曝光”、“约谈”等只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所采取的直接手段,但触及不到互联网虚假宣传、销售的根本。对于网站的开办和经营、信息的发布环节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还需要通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而与此同时,药品制假售假活动正向着集团化、科技化、隐蔽化发展,跨省、市违法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由于行政执法区域的法定局限性,使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调查、取证、追踪面临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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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取证难”。利用网络制售假药的背后是非法窝点生产销售假药的团伙作案。他们发布药品信息的互联网站基本上属于未备案或填报虚假信息备案的违法网站;团伙人员一般为同一乡村,实施“一条龙”式的作业,单线联系;开办网站的注册信息、销售热线、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均为虚假信息,唯一真实的是供汇款的银行账号,但其登记人一般也是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这些手段为打假的调查取证制造了困难。
三是“查处难”。据了解,对未取得ICP许可/备案的违法网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交当地通信部门核实关闭。但对取得ICP许可/备案的违法网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认定并做出责令停业等相关处罚后,才能提请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地所属省级通信部门予以关闭。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通信和监测手段目前还十分有限,很难全面取证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由于查处互联网售假涉及到药品管理、网上信息监控、寄递物品检查、银行账户查询等多个领域,因此各部门在沟通协调特别是快速反应上还存在着一定困难,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查处虚拟服务器、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的更是存在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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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于网上药品交易的规定主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分别针对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和交易活动。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较小,也难以震慑违法者。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这些困难,必须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药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态势。严格加强对网站接入环节的审查及网站经营许可和备案的管理,严格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审批和网站管理。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技术监控手段,做好监测和查处,关停和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同时,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等大网站为基础,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倡导电子商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企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并加快信息分析和整合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合法药店名单,反复宣传虚假宣传和售假网站的特点,着力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打假之网”。
(图片由山东省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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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维护网络售药的安全环境
□赵玲
药品是把双刃剑,网络也是如此。互联网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危险和隐患,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售药正是其中表现之一。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手机网民去年增加1.2亿,达到2.33亿人,手机上网成为互联网用户新的增长点。因此,如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和治理措施,为数亿网民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网络自由的边界是法律”,网络空间的任何活动,都要受制于法律的约束,这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因此,在切除网络非法售药等众多网络“毒瘤”的过程中,应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包括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而对于根本没有任何资质的违法网站更要严格溯源,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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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机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和发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推动有关法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为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专业技术保障;将打击网络制售假药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联动的态势。同时,鼓励优良信誉的企业利用互联网经营,让合法网上药店提供更多的药品安全信息。
北京釜底抽薪关闭41个非法涉药网站
非法收售药品活动迫于“高压”态势转战互联网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春梅报道 1月12日,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打击医院周边非法收售药品专项行动。记者在活动现场了解到,为有效打击非法收售药品活动,北京市去年关闭了41个非法涉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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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0年,北京市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部门针对非法收售药品及利用社保卡虚开处方、骗取药品的行为开展连续整治。一些不法分子迫于这种高压态势,采取转战网络发布收药广告等形式继续从事违法行为。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对非法收售药品等互联网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和清理。去年一年,该局监测到IP地址在北京市的非法涉药网站41个,并全部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检测到IP地址为境外或外省的非法涉药网站205个,并全部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关闭。
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的药品市场安全保障工作,1月12日,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出动300多名执法人员,在全市各区县采取统一行动,于同一时段在医院周边、互联网络展开行动,对非法收售药品及利用社保卡骗取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严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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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曝光12家涉药违法网站
本报云南讯 记者张宏柱 通讯员张一报道 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了12家涉药违法网站。这12家网站均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销售信息等违法行为。
这12家违法涉药网站的名称分别为:大骏医药、云南英茂红河制药有限公司、药材网-中药网、云南草本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金不换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食品保健医药信息网、昆明通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就购云南特产网、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太阳鸟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滇峰药业。
虚假宣传销售药品网站,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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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与搜索引擎公司共筑“防火墙”
图1:以“伟哥”为关键词监测搜索引擎链接违法网页
图2:违法网站ICP备案情况
图3:违法网站互联网服务资格证情况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10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了“辉瑞健脑回春丹”等四种假药,然而,记者近日在互联网上搜索“辉瑞健脑回春丹”关键词时,搜索引擎链接显示的网页信息十分混乱,同一页面有国家局查处“辉瑞健脑回春丹”的新闻报道,也有不法网站对“辉瑞健脑回春丹”的虚假宣传销售。在国家局曝光将近一月时间,搜索引擎并未能屏蔽掉假药虚假宣传信息,给消费者合理用药带来隐患。
记者了解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对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情况进行了集中监测,从北京、天津和哈尔滨三地监测的搜索引擎链接违法网页的情况来看,用疑难病症名称为关键词检索到的违法网页数量十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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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监测分别选取疑难病症名称、有关药品名称、有关机构名称等为关键词,在北京、天津和哈尔滨三地,分别对“谷歌”、“百度”、“雅虎”、“搜狗”、“必应”、“搜搜”等6个搜索引擎进行检索,对每次检索结果的前30个网页进行逐一检查,监测到的搜索引擎链接违法网页比例大多在10%~30%之间,其中,雅虎和谷歌链接违法网页比例较高。以“伟哥”为关键词检索,监测到搜索引擎链接违法网页的比例高于其他关键词,发现搜索引擎链接违法网页的比例均在30%以上,其中谷歌、搜狗链接违法网页比例相对较高。
此次监测到的196个违法网页中,在电信管理部门备案系统中检索不到ICP备案信息的76个,占39%;未获得或未标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191个,占96%。
监测中发现,违法网站通常会假冒或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宣传和销售治疗某种疾病的一种或系列“药品”。有的网站还非法链接了国家局网站,并恶意篡改网站页面内容,伪造国家局数据库页面,造成“药品”已获国家局批准的假象。有的网站还冒用卫生部、国家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或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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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对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的力度,近日,国家局组织召开了部分搜索引擎相关公司座谈会,国家局希望搜索引擎公司加强社会责任感,共同建立打击虚假宣传销售药品违法网站的合作机制,联合将违法网站屏蔽在搜索网页之外,不给违法网站留有可乘之机。
另外,今年第四季度,国家局将在全国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
290家网站因违法宣传销售药品被关闭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玲报道 11月16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共有290家网站因违法宣传销售药品被关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宣传销售药品的网站进行了查处,通过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网站66家,向公众发出消费警示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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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介绍说,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这种违法犯罪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且假药传播具有跨境传播、快速传播等特点,已成为各国药品监管部门共同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针对打假新形势,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另据了解,截至2010年11月15日,全国共有2588家提供药品服务信息的合法网站,其中涉及药品交易的网站有54家。这54家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中,具有合法资质可向个人销售药品的网站有33家,有资格从事企业间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14家,可提供第三方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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