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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穷追猛打”到“试探性”推荐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20日 《中国医药报》 2010.12.20
     近日,笔者到附近一家药店购买某品牌的保健品维E胶丸。药店营业员听笔者说明来意后,坚持推荐另一种保健品:“这种维E片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效果也不错,您可以考虑买这种!”我看了看说:“这个我没有用过,还是用我说的品牌吧!”没想到她还是不依不饶:“其实您要的这种也不见得怎么好,不过是广告做得多了,让大家觉得很有名气而已。确实不如我推荐给您的……”我听了心里觉得特别扭,反问说:“您是在怀疑我的辨别能力吗?”“信不信由你,我只是提个建议而已……”营业员不冷不热地说。我能感觉到对方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推销情绪,索性离开了这家药店。

    其实,营业员过分坚持自己的推荐行为是一种不尊重顾客的表现。由于营业员对笔者所实施的“终端拦截”过于“执着”,三番两次对笔者的消费行为横加干涉,最终导致笔者只好放弃购买。

    那么,保健品推销应该怎样进行呢?

    功利性推销不能太明显

    顾客到药店购买保健品,选择哪一个品牌是自己的权利,营业员有推荐权,但推荐必须建立在顾客愿意接受的基础之上,不能毫无原则地对顾客进行“穷追猛打”式推荐,那样顾客就会被你的火热“炙伤”,非但不会接受你的推荐,反而会对药店的诚信度产生怀疑,正所谓“欲速则不达”。同时,对于营业员而言,不管顾客进药店是否发生了消费行为,也不管顾客消费的保健品是否系你所推荐,营业员都有义务笑脸相迎。如果营业员因为顾客没有接受其推荐而不冷不热,那么顾客会很自然地想到其推荐行为动机不纯。功利性太强的保健品推荐行为显得“面目可憎”,难以赢得顾客的好感和认同。

    学会揣摩消费者心理

    当消费者在营业员的“穷追猛打”下仍坚持选择某保健品时,说明其消费目标很明确,营业员就不要再自以为是推销其他保健品了。消费者的选择是基于以前的使用经验和相信品牌的主动性选择,营业员如果置消费者的直观感受于不顾,无形中就是给消费者设置了消费障碍,势必要激化矛盾。要知道,每位进店顾客都非常在乎消费环境的畅通性和愉悦性,如果营业员在推荐保健品的过程中不能满足顾客的这两点心理需求,甚至是在刻意制造隐性的“消费障碍”,推荐失败便不可避免。

    运用“试探性推荐”

    营业员可以在争取顾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比如顾客指定要某种保健品之时,营业员可以试探性地推荐:“您好,您所指定的保健品固然不错,但是有一点保健品信息我有义务传递给您,那就是我们药店新上了一个品种,价位及疗效都非常有优势,很多顾客都反馈说效果不错。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看一下?”营业员以这样的口气争取顾客的意见,顾客的自尊心得到满足,好奇心也受到刺激,一般会欣然接受。下一步,营业员就可以进行深入的推荐。如果顾客表示不愿意接受,那么营业员必须尊重顾客消费自主的权利,高高兴兴地按要求售药。, 百拇医药(木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