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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利益平衡术(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1日
药品定价利益平衡术,集中采购招标使药价虚低,药品定价需摆脱利益集团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规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即为医院的采购价,医院不得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以降低采购价。顾昕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二次议价很难避免,但既然政策这么规定,有些医院就跟供应商商量以低于中标价的价格采购药品,但发票上写的金额仍然是中标价,然后把差价以培训费、设备费等形式补贴给医院。“不能二次议价是一个荒废了的游戏规则,规定了等于白规定,人家该怎么玩还怎么玩。事实上,这比不规定还要坏,因为它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不过,张成指出,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不能简单认为是医院加成15%导致的。当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但仍需要综合来考虑。一方面医院在中标价基础上加成15%使得医院有卖高价药和多卖药的动力,但同时也不能简单地不加成或是零差率,全国医院内部的药品流通供应成本高达10%左右,也就是15%加成有三分之二消耗在医院内部的药品管理上,医院真正从中获得的直接收益不到5%。

    集中采购招标使药价虚低

    按照国内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在招投标之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会公布每种药品的政府指导价。中标价即为医院采购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药品卖给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

    有媒体曾曝出,在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中发现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的政府指导价被定为136元,是出厂价的近9倍。政府指导价几乎成了畸高药价的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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