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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90738
医药制造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激励分析(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15日 唐现杰 李新宇
    参见附件。

     摘要:目前,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财税激励政策作为最主要的推动自主创新发展措施之一得到各方的关注。财税激励政策是否能够起到真正的推动作用也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明确财税激励政策含义的基础上,本文利用灰色系统关联模型,对医药制造业进行了财税激励政策有效性计算,根据灰色系统关联模型得出的结果进行了财税激励政策有效性的分析与评价。

    关键词:自主创新能力;财税激励政策;医药制造业

    中图分类号:F810.2 文献标识码:B

    利用财税激励政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目前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主要手段,我国对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财税激励政策方面也做出了许多的努力。但是,目前缺乏财税激励政策对于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效果的研究。本文以医药制造业的相关数据作为样本,对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激励政策进行了有效性的分析与评价。

    一、财税激励政策有效性的含义

    财税激励政策是政府为了鼓励特定对象更好更快地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财政和税收方面的鼓励政策。例如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者有倾向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或者减免税、实行低税率、出口退税等均属于财税激励政策。国家制定财税激励政策是从国家的角度为了帮助一定的对象而实施的宏观政策,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财税激励政策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等许多方面产生影响,对于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效果,可用以下标准来衡量。

    首先,研发支出标准。研发支出即R&D支出是自主创新能力最重要的体现,R&D支出的规模直接决定了自主创新的力度如何,只有R&D支出拥有了一定的规模,才表示自主创新有了坚实的基础。R&D支出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效果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而财税激励政策是否能够推动R&D支出的发展,就成为了衡量财税激励政策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

    其次,经济效益标准。自主创新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之所以要大力发展自主创新,努力地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目的就是为了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虽然经济效益不是衡量自主创新水平的唯一标准,但却是一个重要标准。任何一项自主创新活动无不是为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所以财税激励政策能否提升自主创新活动的经济效益水平就成为了衡量其是否具有有效性的重要标准。

    二、医药制造业财税激励政策比较

    (一)财政激励政策的比较

    1.美、法、日三国的财政激励政策。美国、法国、日本对医药制造业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且提供了一定的财政激励政策。具体的财政激励政策比较见表1。

    2.我国财政激励政策。1993年颁布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与此同时,我国政府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产业化,从而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十一五”期间,863计划重点支持生物和医药技术等10个领域。

    通过对我国出台的一系列财政激励政策的研究发现,我国采取的是“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制度,所以就导致如果专利申请最终不能通过,申请人的技术秘密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且容易被他人模仿。我国的《专利法》并未考虑到新药的前期研发和审批造成的发明专利期限的消耗问题,直接导致了专利权人受益时间缩短,不利于提高医药制造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二)税收激励政策的比较

    1.美、法、日三国税收激励政策。美国、法国、日本三国除了上文中提到的一些财政激励政策以外,还对医药制造业给予了大量的税收激励政策。具体的税收激励政策的比较见表2。

    2. 我国税收激励政策。目前我国激励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的100余项税收激励政策当中,涉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企业所得税是主导税种,约占税收激励政策总量的38%。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医药制造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是税收激励政策的重点。在我国现行的激励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的100余项税收激励政策中,作用于研发环节的政策占15%,作用于研发成果的工程化环节的占10%,作用于工程化研发成果工业化环节的占30%,作用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销售环节的占25%,作用于其他服务环节的占20%。由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对于医药制造业的税收激励政策主要作用于产业链的下游,而对产业链上游的激励政策仍然匮乏,这样就抑制了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开发的积极性。也导致了我国的医药制造业缺少自主创新的成果,更多的是国外先进技术的“移植”。这种税收激励政策愈优惠,就会带来医药制造业技术空心化的进一步严重。显然,这种税收激励政策体系与国家激励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我国现行激励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已经采纳了发达国家通行的优惠方式,如直接优惠方式中的免征、减征和优惠税率,间接优惠方式中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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