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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无左脚,产检医院应负啥责任(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2月1日 《家庭》
     操作中,虽然胎儿的手足不在必检范围,但我们每次都会尽力看,有时也确实看不清楚。”

    针对张晶在怀孕24周时做第二次B超对左下肢显示不清的问题,南海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俞娟解释说,主要是当时胎儿处于混合臀位。也就是说,胎儿当时盘腿坐在妈妈的盆腔里,这种姿势很难把两个足部完全看清楚。到了31周的时候再次做黑白B超检查,胎儿在母体内又是枕前位,就是打侧睡的姿势,所以他的单侧肢体显示也是受限的。

    这样的解释,王荣夫妇不能接受。“你说看不清就能推卸责任吗?孩子没有脚,应该是最容易发现的,比内脏器官的检查容易得多。而且已经发现超声波对肢体显示不清,为什么不引起重视?如果是技术上的原因,为什么最后一次产检又查出来了呢?这明显是自相矛盾。”

    原告代理律师王利海说,当时的B超检查结果显示,远端显示欠理想,“建议B超跟踪检查”。但是妇产科的主诊医生却从来没有让产妇进行跟踪检查。诊疗行为是一个有机整体,最后出现问题有可能是其中一环出了问题,不能把哪个环节割裂开来分析。

    产科主任张兰还解释说,B超检查受仪器分辨率及孕妇体型、胎盘位置、胎儿体位等多种因素影响,准确率不可能达到100%,有的疾病检出率还非常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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