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中医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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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保护理念,并将其定义为“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以多元文化的视角重新审视和评价传统文化,建构新的文化价值理念;它针对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文化日益严重的趋同化、一体化趋势,力图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待民族传统文化的态度,改变人们在现代理念中依据西方文化标准建立起来的关于文化的“先进”与“落后”的观念,使其认识到文化的发展不应该只是新旧的更替形式,而应该是不断丰富的过程;不应该是一体化的趋势,而应该是多元并存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术语一经传入中国,立刻就成为文化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传统文化也因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作为传统文化重要方面的中医药文化理所当然在其关注和研究的视野当中。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我们可以从保护文化遗产的角度研究中医药文化,这对于近现代以来在科学技术理念挤压下日益萎缩的中医药文化来说,无疑是得到了一个发展的机遇。
中医药不仅是一门技术知识,更内涵着中国人的文化生活方式,凝聚着深刻的民族情感和文化记忆,体现着传统文化的精神,代表着中国人的生活情趣。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中的“阴阳”、“五行”、“脏腑”、“经络”、“六淫”、“七情”等理论不仅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哲学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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