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2186974
医师不能当“秘书”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3668期
     笔者在《中国中医药报》看到了云南省中医院住院过程“患者说了算”的文章。文中说:“……医院还制定了‘检查方法患者说了算;治疗方式患者说了算;治疗药物患者说了算;选择医护患者说了算’四大举措。” (2012年1月30日)

    拜读以后,笔者觉得似有不妥。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制、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但如按上述“举措”,医师将如何执业?

    患者进入医院,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治疗,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事,都是执业医师该做的,也是执业医师依法执业的本份工作。至于这个医师能否合理检查、诊断准确、对症用药,就取决于他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但必需由医生决定、处置,不能由患者说了算,因为患者并无“执业资格”,否则这医生就要改当“秘书”了。

    如果该院的“四大举措”真能付诸实施的话,笔者不禁要问,造成事故谁买单?当然还是医院。医院推脱不了法律责任,因为你是医师,他是患者。

    在临床实践中,纯听患者之言难免出现误诊、误治的情况。如2010年8月间,有一缝纫工来诊,说是背部疼痛,如负重物。曾在某医院做了MRI检查,说是“没有病”。但疼痛依然,向笔者求治。据患者“从事缝纫工二十多年”的病史,我想到此乃颈椎病的一种外在表现。叫她做CT检查颈椎,患者不从。她说:“我颈部又不痛,就是背痛。在某医院检查过,说我没病。”

    后来在她的朋友劝说之下,勉强做了CT检查。CT示:C3-4、C4-5、C5-6、C6-7椎间盘向后突出。此后患者反思说:“我这病,先后治疗有四五年,花费好几万元,都白费了。”由此可见,患者的话要听,但只能作为诊疗过程中分析参考之用,不能由“患者说了算。”

    其实,要为社会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靠的是“精”和“诚”,即技术上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服务上诚实守信,以诚相待,这样的医师或医院自然会得到群众的尊重,社会的认可。即使远在千里之外,人家也会慕名而来拜访。(钟志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