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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沟通,错失7年良机 中医药欧盟之困引人深思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2012.06.11
中医药欧盟之困引人深思

     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以下简称指令)于2011年5月实施之后,中医药在欧盟的发展即处于非常尴尬而困难的境地。瑞典中国医药集团为此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调查表明,中药在欧盟注册并非“艰难险阻”,国内、外中医药界缺乏沟通,导致国内中医药界对欧盟注册产生诸多误解,错失了宝贵的7年过渡期,造成中医药在欧盟发展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之中。

    欧盟为何加强对天然药使用的管理

    过去,中药在欧盟的销售和使用,一直处于非法、禁用或限制使用状态。经过海外中医药从业者持续多年的辛苦努力,依靠中医的传统医学理论和临床确切的疗效,才打拼出了一条中医药发展之路。他们在谨小慎微甚至委曲求全的情况下坚持提供中医药服务,治好了很多欧洲医院治不好的疾病(欧洲民众看病都是公费医疗,只有医院治不了的疑难病证人们才会自费选择中医),使中医中药悄然弥补了西方医学的不足,默默地推动了中医药的发展。

    但是,多年来中医中药在欧洲国家一直无标准的掌控和限制,致使中医在一些欧盟国家出现了医巫不分、中药使用混乱现象,而且几次出现天然药物中毒事件,欧洲各国家新闻媒体亦对中药(天然药物)中毒事件多次曝光。

    2004年,欧盟根据中药在欧洲国家的使用状况决定对其加强管理,于是出台指令,以消除天然药物使用中的混乱状况,同时给中国的中药设置了7年的过渡期,并为中药注册下发了“草药法”。这实际是欧盟国家为了规范中药的应用,依照法律程序使中药在欧盟的使用有法可依。中成药只要通过天然药检测中心的简单注册,即可以在欧盟合情、合理、合法使用。笔者认为,这对中医药在欧盟的发展实际上是一件千载难逢的大好事。但是,由于国内中医药界人士对欧盟出台指令的背景和目的不了解,对指令不理解,于是纷纷揣测、人云亦云,产生了很多误区,并最终导致7年过渡期荒废过去,大好局面付之东流。

    中药欧盟注册,并非不能承受之重

    中医药在欧盟的长期实践证明,其能弥补西方医学的不足,能为西方人的健康服务,这必然也会引起欧洲国家的重视。欧盟发布指令加强管理,正是中医药由过去的无法律依据和限制,发展到引起欧盟国家的重视,进而制订法规加强市场管理的表现,这对中医药在欧盟的使用和发展,是一件“破天荒”的好事,而不是像国内传说的那样“欧盟为了控制中药的使用设立障碍”。我们应该珍惜和把握这来之不易的发展时机。实际上,中药在欧盟的注册手续也并不像传说的那样复杂艰巨,注册费用国内企业也完全可以承受。

    笔者认为,国内的中药企业应该把握中药在欧盟注册的大好时机开拓进取,这将会改变中医药在欧盟的发展现状。一种中药如果在欧盟一个国家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在欧盟所有国家获得了销售的通行证,有利于中药出口,有利于中医在欧洲市场的发展。

    (作者为瑞典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 百拇医药(宗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