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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死折射出我国医疗卫生界的学风极度败坏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29日 科学公园
他的死折射出我国医疗卫生界的学风极度败坏

     据《星辰在线》和长沙市各大电视媒体报道,今年的1月23日,一位38岁的曾姓长沙市民,连同妻儿一起参加了他的朋友的乔迁晚宴,喝了半斤左右的“小仙潭”酒之后出现头晕、呕吐等不适症状,亲友随即将其送往附近的左家塘街道长钢社区卫生服务站“解酒”。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医师为他输液“解酒”,一共吊了两瓶。打完第一瓶之后,没有显示出“解酒”的任何效果,又接着打第二瓶。打第二瓶不到两分钟,曾先生就已经不省人事。等120?医疗急救车赶过来时,曾先生已经瞳孔散大,没有呼吸了。

    这实在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

    据媒体报导,这位曾姓公民身体不错,没有药物过敏史,前段时间还去了一趟西藏自驾游。另据报道,为这位曾姓公民“输液解酒”的,是一位拥有合法行医资格证书的退休医生。这位医生为患者注射的“解酒药”是纳洛酮、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2。这些用药对于急救一个醉酒病人是完全不需要的,但它们在总体上又都是安全的。

    那么,问题出在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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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洛酮(Naloxone)原本就不是什么“解酒药”。况且,酒本身是没有毒的。所谓“酒中毒”,其实质是人体里边的乙醇脱氢酶将乙醇脱氢之后转化成了乙醛。这个乙醛才是有毒的。所谓“解酒”,必须将这个乙醛进一步地脱氢转化成乙酸(醋)。但是,要完成这个转化过程,需要足够的乙醛脱氢酶。纳洛酮完全不具备脱氢作用。所以,它是不可能“解酒”的。能够脱氢的乙醛脱氢酶,只能在我们的肝脏自动合成,目前还没有人工合成产品。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所有“解酒药”的自我标榜,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绝对是欺诈。虽然乙醛被脱氢之后变成了乙酸,但是直接喝醋则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解酒”所需要的是脱氢的过程,而不是脱氢的结果。

    纳洛酮是日本代市三共(Daiichi Sankyo)株式会社在上个世纪60年代发明的一种类鸦片活性肽逆转激发剂。通俗地说,它的作用是逆转毒品的毒性。医学界常用它拯救因吸食毒品而出现呼吸障碍和神经错乱的“瘾君子”,或逆转吗啡和海洛因的过量使用。可是,我国医学界却不乏把它当“解酒药”使用的例子。更有甚者,还有医生煞有介事地发表了“纳洛酮解酒56例”一类的医学报道论文。对于这样一些论文,稍微有点科学研究常识的读者都不难发现,他们在选择“成功的病例”和展开“讨论”的时候,充满了“中医思维”。其中,病例选择忽视同质性和可靠性,讨论不遵守排中规则,是最具有欺骗性的。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就我所看到的我国医学界发表的“纳洛酮解酒”的报道和论文,没有一篇是合格的。他们以“跟着感觉走”的方式选择“成功的病例”。其做法无非中医生编辑自以为是的“经验方”恶习的翻版。在“疗效”解释方面,即在论文的讨论部分,又热衷于用自己捕风捉影的假想代替生物实验证据和随机的临床对比实验证据,一味地热衷于“大致说得过去的合理性”,完全蔑视其它可能性(如自限性),尤其蔑视实验证据的支撑。这又与中医生“大黄泻下,枳壳除湿,白术补脾”一类的药理解释如出一辙。说得清楚一点,由于毛泽东对“伟大宝库”毫无根据的夸饰和“西医学习中医”的错误倡导,加上我国从1982年开始的荒唐透顶的“中西医并重”医疗卫生政策,已经把我国医疗卫生界的学术风气败坏到了积重难返、不可收拾的地步。这些论文能够发表,并毫无顾忌地流行起来,就是这种学风败坏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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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顺便指出的一点是,近年来对纳洛酮所能产生的副作用有了新的认识。详见下列网站:

    http://www.drugs.com/sfx/naloxone-side-effects.html

    依据这个网站,纳洛酮具有刺激呕吐、过敏、心悸、昏迷、神经质、改变心律等副作用。据此,它实际上不但不能用于“解酒”,而且还具有对醉酒患者“火上浇油”的作用。遗憾的是,由于我国政府一直愚昧地固守“优秀的中医药文化”的思想和政策,世界上所有的医学进步都遭到了蔑视,所以,诸如此类的医学进步都无法在我国传播,倒是各种各样的伪医学渲染泛滥成灾。

    事实上,我国的急救医学至今还相当落后。急救体制极不完善。普通百姓更是缺乏急救的基本常识。加上中医长期插手我国急救医学领域,搞乱了我国的急救医学体系。可以说,目前我国的急救医学还处在百废待兴,百乱代理的恐怖状态。顺便值得解释的是,我这样用词绝不是刻意的危言耸听,而实在是当前我国急救医学领域的实情。君不见,中医生热衷于“掐人中”,西医生热衷于打纳洛酮解酒,至今还是我国医生急救的撒手锏。恰恰就是这些撒手锏,阻碍了科学的急救方法的实施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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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学界倡导的急救方法已经被概括为“ABC法则”。其中,A为气道(airway),B为呼吸(Breathing),C为循环(Circulation)。概言之,保持气道畅通,呼吸均匀和正常的血液循环,是延续被救病人的生命所必须遵循的铁则。

    当然,理解这个法则的重要意义需要酸碱平衡的生理学常识。人体生理学告诉我们,人体当中存在三个酸碱平衡机制:一个是肺的呼吸作用,一个是化学缓冲系统,还有一个是肾脏的代谢作用。这三者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其中,承担酸碱平衡责任最大的是肺的呼吸作用。我们常说的“只要还有一口气”的生理学意义,也就在这里。一旦人体的酸碱平衡机制遭到破坏,人体的血液就会发生酸碱度漂移。我们人体当中的所有酶都只能在非常狭小的酸碱度范围内工作。当我们血液的酸碱度漂移到使酶丧失活性的时候,其生理学后果究竟是什么,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可想而知的。事实上,生理学已经告诉我们,人体血液的酸碱度(PH值)如果低于7.35,将导致酸中毒;高于7.45,将导致碱中毒;如果低于6.8,或高于8.0,这个人将定死无疑。这就是ABC法则把保证“只要患者还有一口气”作为抢救病人的第一要务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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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际医学界统计,最容易引起醉酒患者死亡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呼吸障碍;一个是吸入呕吐物堵塞气道。由于醉酒患者已经神志不清,他已经不能自己控制自己的行为,包括他的呼吸,所以,患者很容易出现呼吸障碍,或在吐出的同时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吸入动作。这些动作,很容易将已经吐在半途的东西再吸进去,从而造成气道堵塞。因此,抢救醉酒病人首先应该注意的是,使患者保持身体的平稳,尤其要防止他一边吐又一边吸。如果他已经醉倒,在不十分碍事的情况下,最好让他继续平稳地躺在他醉倒的地方,耐心地等待他自己醒过来。如果必须移动患者,也应当注意保持其位置的平稳。与此同时,严密监视患者的气道、呼吸和循环。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为防止醉酒者抽搐,医生可以给患者吃维生素B1。若患者的呼吸已经出现明显的障碍,应当通过鼻孔(不要带氧气面罩)输氧。如果患者酒精浓度测试超过了400毫克,就应当考虑为患者做血液透析,也就是将进入到血管的乙醛分子透析出来。

    以上就是国际医学界已经形成规范的抢救醉酒病人的基本方法。舍此,不再需要任何额外的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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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开篇提到的那位曾姓公民在被交给医生抢救的过程中,究竟还发生了哪些事情,我们并不知情。他究竟死于何种原因,也还有待严格的病理学检验。但是,这位年过七旬的医生所采取的急救措施,对抢救这位醉酒病人毫无正面意义,则是可以肯定的。依据媒体报道,我推测,对这位醉酒患者进行正常抢救的优先措施应该是输氧,视患者在输氧过程中的恢复状况再考虑采用其它急救方法,比如透析方法。

    人体的酸碱平衡是典型的自平衡。像这位曾姓公民,只喝了半瓶白酒,加上它的身体自平衡能力很好(能够去西藏搞自驾游),用不着比输氧更大的措施就应该可以让他恢复。可惜,那位年过7旬的医生却把抢救这位醉酒患者的大好时光用去打纳洛酮了,既没有观察患者的气道,也没有采取措施去恢复患者的呼吸。这是严重违背“ABC法则”的。

    客观地说,这位老医生犯这样的错误,责任不全在他身上。我国的医疗教育和医学学术就是如此!

    坦率地说,我国的医疗教育也好,医学学术也罢,全都受了中医思维之害。如果不是中医思维,所谓“纳洛酮解酒有效”的病例报道是不可能发表的。即使某些刊物不负责任地草率发表了这样的文章,在相关的讨论达到严格排中的高度之前,“纳洛酮解酒”也是不可能用于临床的,更不可能在临床实践中出现用“纳洛酮解酒”代替“ABC法则”的冒险举动。可是,我国医疗卫生学术界已经完全不顾这些基本常识了。他们只求“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不管三七二十一,能发表,并能以此讨得一些不学无术的政客们的欢心、表扬和毫无科学依据的“充分肯定”,就是“好事情”,就是“创新”和“突破”,就可以做博士生导师。

    我不得不非常遗憾地说,曾先生的确死得冤枉。但是,使我更加感到遗憾的是,他的死恐怕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纳洛酮解酒”已经在我国许多医疗机构中流行多时,且已多次见于各种医学报道和医学论文,说不定还有卫生部的使用规范(对不起,这是我瞎猜,还没有找到相关凭据)。国际医学界通行的对病人进行抢救的ABC法则,至今没有形成抢救规范,更谈不上在普通百姓当中普及。依我看,这位曾姓公民的死,实在是死于我国医疗卫生学术界极度败坏而又自以为是的虚浮学风。只不知还有哪些人会继续成为这种学风败坏的牺牲品!

    原文链接:http://zhgybk.blog.hexun.com/82996157_d.html, 百拇医药(张功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