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毒”“药”不分
中药的安全性问题关乎人类的健康与生命。近有关于中药“毒性”与不良反应事件屡屡见诸媒体。药物毒性与不良反应有区别,中西医对药物毒性的认识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了解中医是如何认识中药“毒性”的。
凡药皆有“毒”,凡药皆可称“毒”中国古代“毒”“药”不分,古人把所有的药物都称为毒药。《周礼·天官》:“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景岳全书》:“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治病,皆谓之毒”;“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称之为毒药”。古人将“毒”与“药”并称,认为“药”就是“毒”,“毒”就是“药”,“毒”是一切药物的总称,其中蕴含着“是药三分毒”思想。
“毒”是指药物的偏性
中医认为,药物之所以能够治病,就在于其具有偏性,通过利用这种偏性以偏纠偏,协调脏腑功能失调和阴阳偏盛偏衰,达到治病救人目的。《类经》:“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欲就其偏,则惟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医学百问》:“夫药本毒药,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药皆有偏性,以故圣人孔夫子面对“康子馈药”,虽然“拜而受之”,但却说“丘未达,不敢尝”,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慎医药”。
“毒”是指药物作用的强弱
药物的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就不同。古人对此常用无毒、小毒、有毒、常毒、大毒、剧毒等级别来区分。《素问·五政常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用药物养生治病要有分寸,必须选择准确合理的方药应用。中医强调辨证论治、辨证养生意义也在于此。
“毒”指药物的毒副作用
这接近现代对毒药的认识。《说文解字》:“毒,害人草也”;《诸病源候论》:“凡药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元代《元医药政令》颁布的毒药有乌头、附子、巴豆、砒霜、大戟、芫花、藜芦、甘遂、天雄、乌喙、莨菪等,几乎与《国家药典》所收载的毒药一致。
中医药学“毒”的概念比较广泛,有广义、狭义的区别。古代概念的广泛性与多义性,往往会被现代人误解。应该指出,任何片面夸大中药的毒性,或者宣称中药无毒无害的观点都是片面的,倘不识此,胡乱用药,贻害无穷!
宋溪 插图, http://www.100md.com(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于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