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看待中药不良反应
在我国,沿用了几千年的中药以其安全性大受世人青睐,但也因其不良反应引发非议。几乎所有的药物均可引起不良反应,只是反应的程度和发生的频率有所差异,中药既有良好的疗效,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尽管中药不良反应确实比西药小而轻,但中药既然属于药品就仍然存在不良反应。怎样看待中药不良反应,是个既有学术意义,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必须加以重视。
中药不良反应不容否认
药品具有两面性,中药也不例外,既有促进健康的正面效应——疗效,也有妨害健康的负面效应——药品不良反应。曾经大肆宣扬的“中药是纯天然药物没有毒副反应”的炒作是出于商业目的,误导广大患者,如今这股歪风虽已刹住,但“中药没有不良反应”的观点在不少人的认识里依然存在,应当纠正。中药理论认为,就性质和作用而言,无药不偏,无药不毒,偏性可以纠正人体生理失常之偏,即治疗作用;偏性若导致偏胜,也可以损害人体生理,便有失常之偏,即不良反应,这充分说明药品作用的两面性。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到中药有毒。“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传说几乎遍及民间。《神农本草》收载有365种中药材,其药物分类法就是按药物有无毒性、防治疾病的主要功能和可否多服久服来区分的,根据药性分成上、中、下三品,上品120种,为君,能补养,无毒,可多服久服;中品120种,为臣,能治病补虚,无毒或有毒,斟酌使用;下品125种,为佐使,专治主病,能除寒热邪气破积聚,多毒,不可久服。这说明了先人已对药物治疗效果和毒副作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在药物方剂的配伍方面,提出了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反等原则,总结出了十八反、十九畏歌,对提高药效和减少毒副作用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了理论依据。
, 百拇医药
中药,即使是单味药,由于所含成分很复杂,其功能与主治都是多方面的,不可能仅限于一种。中药治病,往往只利用其诸多功能与主治中的一种或一小部分,其他未被利用的部分就属于“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偏性必然带来不良影响。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这些“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就是不折不扣的中药不良反应。以麻黄为例,现代中药药理研究认为,麻黄具有发汗、解热、平喘、镇咳与祛痰、利尿、抗肾功能衰竭等作用,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的规定,麻黄的功能与主治为“发汗散寒、宣肺平喘、利水消肿。用于风寒感冒,胸闷喘咳,风水浮肿,支气管哮喘”,没有提到注意事项和禁忌范围,由于麻黄可作用于心血管,使心脏兴奋、血管收缩、血压升高,麻黄所含的主要有效成分麻黄碱,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其较大治疗量能兴奋大脑皮层和皮层下中枢,引起失眠、神经过敏、不安和震颤等症状。因此,即使合格的麻黄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使用,也可能出现上述某种或某几种不良反应。
中药不良反应不应扩大化
, 百拇医药
由于种种原因,中药不良反应被扩大化的现象很普遍,主要原因是将很多原本不属于中药药物不良事件的病例,包括并非合格中药引起而是假冒伪劣中药引起,误用其他品种中药引起的,或不属正常应用范围的误用、滥用,或超出正常用量的乱用。例如近年来出现在比利时的减肥茶事件,其实,减肥茶事件是不恰当的使用中草药(如超剂量、长期使用等)造成的。又如日本将小柴胡汤制剂广泛用于治疗各种肝炎,且长期服用,结果出现间质性肺炎,而在我国,按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应用小柴胡汤近两千年之久,至今依然安全、有效、经常使用。
确认中药不良反应的难点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该规定明确指出构成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兼备三个条件:一是“合格药品”;二是“正常用法用量”;三是“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必须用上述规定去衡量。
, 百拇医药
所以,认定中药不良反应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合格药品引起的。判断药品是否合格,可从原料和制剂两个方面着手。原料质量与药材品种、生长环境、生长年限、采收季节、炮制加工、贮存条件等有关;制剂质量与制备工艺是否合理,质量标准是否定得合理、药品质量是否可控等有关。以品种是否正确来说,一般中医师若缺乏足够的中药材学专业知识,也是不容易确认的。
界定是否属于正常用法用量。中医用药讲究辨证论治,中药的应用范围本来就缺乏很明确的界限,加上实际用药时往往对患者的病证了解、记录不清或不准,以致事后回忆成问题;其用量以饮片而言,往往差异较大,如以《中国药典》规定的用量为硬指标,超过就按超剂量论,对此尚有争议,因为《中国药典》中的中药用量尚需进一步研究才能确定。
积极应对中药不良反应
中医习惯用复方药品治病,其药味多,成分复杂,而每种化学成分常常含量比较少,作用不够显著,以致某些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表现不明显,于是就难于被发现、被确认。所以中药不良反应往往少而轻,加之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不够,所以易被疏忽。
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中药的不良反应,重视药材的质量,加强中药生产的质量管理,加快建立中药材质量标准,减少不合理用药,加强中药化学与毒理学研究,寻找产生不良反应的成分,揭示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加强中药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借鉴国外的资料,注意同国际接轨,建立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做好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中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为世界医药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药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对中药不良反应应持辨证的观点,一方面要正视其客观事实,另一方面又不能夸大其词,要科学、有效地为公众用药安全筑起一道屏障。, 百拇医药(胡景山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药不良反应不容否认
药品具有两面性,中药也不例外,既有促进健康的正面效应——疗效,也有妨害健康的负面效应——药品不良反应。曾经大肆宣扬的“中药是纯天然药物没有毒副反应”的炒作是出于商业目的,误导广大患者,如今这股歪风虽已刹住,但“中药没有不良反应”的观点在不少人的认识里依然存在,应当纠正。中药理论认为,就性质和作用而言,无药不偏,无药不毒,偏性可以纠正人体生理失常之偏,即治疗作用;偏性若导致偏胜,也可以损害人体生理,便有失常之偏,即不良反应,这充分说明药品作用的两面性。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到中药有毒。“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传说几乎遍及民间。《神农本草》收载有365种中药材,其药物分类法就是按药物有无毒性、防治疾病的主要功能和可否多服久服来区分的,根据药性分成上、中、下三品,上品120种,为君,能补养,无毒,可多服久服;中品120种,为臣,能治病补虚,无毒或有毒,斟酌使用;下品125种,为佐使,专治主病,能除寒热邪气破积聚,多毒,不可久服。这说明了先人已对药物治疗效果和毒副作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在药物方剂的配伍方面,提出了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反等原则,总结出了十八反、十九畏歌,对提高药效和减少毒副作用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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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即使是单味药,由于所含成分很复杂,其功能与主治都是多方面的,不可能仅限于一种。中药治病,往往只利用其诸多功能与主治中的一种或一小部分,其他未被利用的部分就属于“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偏性必然带来不良影响。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这些“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就是不折不扣的中药不良反应。以麻黄为例,现代中药药理研究认为,麻黄具有发汗、解热、平喘、镇咳与祛痰、利尿、抗肾功能衰竭等作用,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的规定,麻黄的功能与主治为“发汗散寒、宣肺平喘、利水消肿。用于风寒感冒,胸闷喘咳,风水浮肿,支气管哮喘”,没有提到注意事项和禁忌范围,由于麻黄可作用于心血管,使心脏兴奋、血管收缩、血压升高,麻黄所含的主要有效成分麻黄碱,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其较大治疗量能兴奋大脑皮层和皮层下中枢,引起失眠、神经过敏、不安和震颤等症状。因此,即使合格的麻黄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使用,也可能出现上述某种或某几种不良反应。
中药不良反应不应扩大化
, 百拇医药
由于种种原因,中药不良反应被扩大化的现象很普遍,主要原因是将很多原本不属于中药药物不良事件的病例,包括并非合格中药引起而是假冒伪劣中药引起,误用其他品种中药引起的,或不属正常应用范围的误用、滥用,或超出正常用量的乱用。例如近年来出现在比利时的减肥茶事件,其实,减肥茶事件是不恰当的使用中草药(如超剂量、长期使用等)造成的。又如日本将小柴胡汤制剂广泛用于治疗各种肝炎,且长期服用,结果出现间质性肺炎,而在我国,按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应用小柴胡汤近两千年之久,至今依然安全、有效、经常使用。
确认中药不良反应的难点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该规定明确指出构成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兼备三个条件:一是“合格药品”;二是“正常用法用量”;三是“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必须用上述规定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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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认定中药不良反应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合格药品引起的。判断药品是否合格,可从原料和制剂两个方面着手。原料质量与药材品种、生长环境、生长年限、采收季节、炮制加工、贮存条件等有关;制剂质量与制备工艺是否合理,质量标准是否定得合理、药品质量是否可控等有关。以品种是否正确来说,一般中医师若缺乏足够的中药材学专业知识,也是不容易确认的。
界定是否属于正常用法用量。中医用药讲究辨证论治,中药的应用范围本来就缺乏很明确的界限,加上实际用药时往往对患者的病证了解、记录不清或不准,以致事后回忆成问题;其用量以饮片而言,往往差异较大,如以《中国药典》规定的用量为硬指标,超过就按超剂量论,对此尚有争议,因为《中国药典》中的中药用量尚需进一步研究才能确定。
积极应对中药不良反应
中医习惯用复方药品治病,其药味多,成分复杂,而每种化学成分常常含量比较少,作用不够显著,以致某些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表现不明显,于是就难于被发现、被确认。所以中药不良反应往往少而轻,加之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不够,所以易被疏忽。
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中药的不良反应,重视药材的质量,加强中药生产的质量管理,加快建立中药材质量标准,减少不合理用药,加强中药化学与毒理学研究,寻找产生不良反应的成分,揭示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加强中药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借鉴国外的资料,注意同国际接轨,建立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做好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中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为世界医药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药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对中药不良反应应持辨证的观点,一方面要正视其客观事实,另一方面又不能夸大其词,要科学、有效地为公众用药安全筑起一道屏障。, 百拇医药(胡景山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