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药”不等于依法行政 ——以法律思维审视药监工作中的问题
——以法律思维审视药监工作中的问题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履职的基本要求。作为药品监管执法者,不仅要熟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思维认识和处理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依法管药”不等于依法行政
多年以来,一些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依法管药”的概念,把“依法管药”等同于依法行政。“依法管药”是药品监管法治建设起步阶段出现的概念,随着人们对法治认识的深化,不难发现“依法管药”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立法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01年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将立法宗旨改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人民群众”改为“人体”,从政治概念过渡到自然概念,反映了药品管理立法者在理念和认识上的进步。历史上,人类曾长期把法律当成维护政权和管理社会的工具,民众对法治的心情处在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企盼法治,渴望法律能带来公正、秩序和安定;另一方面,不少民众对法治持有怀疑,他们隐约感到法治就是“治老百姓”。“依法管药”实质上是将“法”作为执法者的一种工具,让行政相对人感觉到法律就是专门针对他们的,这样,行政相对人显然难以对法律获得广泛认同和普遍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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