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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药品检验与药品鉴定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8.27
    概念辨析

    一、什么是药品检验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监督抽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药品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出厂检验。法定检验是指药品监管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按照法定的药品标准(即国家药品标准)、法定检验程序和操作规程,对依法抽验的药品或者委托检验的药品进行检验并出具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的过程。

    出厂检验,是指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质管部门,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等相关标准,对本企业购用的原料药、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等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质量报告并决定是否购进、是否投料或者是否出厂的过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出厂。

    二、什么是药品鉴定

    药品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笔者认为,药品鉴定是指司法部门确定的药品鉴定机构,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打假中查获的假劣药品,或者是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损害的药品,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运用专门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的标准和鉴定方法,由法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作出的以药品检验报告书为主要形式的结论性意见。实践中,药品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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