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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事件折射院外救人安全感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6日 医药经济报
院外救人的法律争议,呼吁加快修法进程
     医改视点 ——徐毓才专栏(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QQ群、微博等网络上流传着“北医三院一位名叫李芊的医生在火车上救助急产孕妇,被南京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并判决赔偿1.4万余元”的帖文。尽管北医三院、南京中院迅速声明没有此事,事后也证实此消息是假新闻,并宣布对假消息制造者给予了法律制裁,但人们对此事的关注度并未就此打住,而且似乎有如近日全国气温一样,具有难以遏制的温度。因为,医生并不会简单地以专家说医生院外救人不构成非法行医而解除担心,他们面对的社会现实并不会给他们一颗定心丸,让救人这种善举在任何地方都那么坦坦荡荡。

    院外救人的法律争议

    对于非法行医罪,百度的结果是: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后面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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