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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正确解读何首乌肝损伤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何首乌肝损伤为偶发,与体质和药材质量有关,功效被夸大导致滥用,误用多
     7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第61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通报称,何首乌为常用中药材,在医疗和保健中使用广泛。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多呈可逆性,停药或对症治疗后,预后多较好。但是,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等可能增加其风险。

    而在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含何首乌的保健食品已采取了相关措施,规定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的每日用量分别不超过1.5克和3克,要求含何首乌保健食品注意事项增加“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制何首乌有补肝肾、益精血的作用,在我国民间被认为是祛病延年、养颜乌发的“长生不老仙药”,与人参、灵芝、冬虫夏草并称“四大仙草”。日前,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何首乌引起的肝损伤客观存在,但属“偶发”。然而,由于应用人群十分广泛,因此这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何首乌的肝损伤风险进行提示十分必要,对何首乌的滥用、误用将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何首乌肝损伤为偶发

    事实上,何首乌肝损伤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曾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将养血生发胶囊、首乌丸、首乌片、首乌延寿片、首乌延寿颗粒5个含何首乌的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同时要求修订这5种药以及白蚀丸共6种含何首乌口服制剂的说明书,增加有关肝损伤的警示。

    200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物警戒通讯》称,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发布了有关何首乌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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