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经济学让低价药遴选变得科学透明
经济观察眼——左根永专栏(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讲师,管理学博士)今年4月,《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继出台,使低价药品政策启动。5月,以新疆和河南为首的17个省率先启动低价药申报。6月,《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低价药的采购框架。同月,吉林省第一个公布了本省的低价药增补目录。9月,西藏最后一个公布了低价药增补目录。自此,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完成了低价药品的省增补。
但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每个省份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一些药品是低价药,另一些药品不是低价药”,这就为政府和企业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埋下了祸根。而药物经济学的原理可以为这一过程的科学化、透明化提供思考的起点。
缺少平衡机制的结果
低价药清单的出台,政府采取了很多策略减少冲突的产生。其一,将低价药目录称之为“低价药清单”,以避免严格的遴选过程,也方便了随后的动态调整。因为不是目录,所以也不用像目录那样通过专家委员会的严格审评来最终确定清单中的药品。其二,将低价药界定为“日均费用西药3元以下,中成药5元以下”,遴选标准相对客观,可以部分减少低价药的争议。但是“西药3元”、“中成药5元”这两个临界点的选择缺少应有的信息披露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7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