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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应”促药品连锁企业快速增长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1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从全国各地药品零售经营审批来看,单体药店明显萎缩,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增长势头明显,这主要源于一系列的“政策效应”。

    政策一:《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政策二:2013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一条是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制定的相应规定,这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的战略部署和重要举措。

    政策三:《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严格药品流通监管,加快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要求,全国各省市也提出了药品零售以连锁经营为主,至2015年,连锁药店占药品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的发展目标。

    不难看出,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第一、二项政策都是针对执业药师的要求,而我国目前执业药师的现状是:具有药师专业或者执业药师资质的药学服务人才非常缺乏。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零售药店有40多万家,取得国家执业药师资质的仅有20多万人,这些人中还有一半服务于医疗机构。这种供需极不平衡的状况最终导致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关门。药学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已成为药品零售业发展的瓶颈,也给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带来了隐患。第三项政策旨在大力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这恰恰能有效弥补执业药师的缺口,因为连锁企业鼓励聘用执业药师担任企业负责人,采取连锁总部和所属门店同一企业负责人的方式,解决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问题。同时,连锁总部根据门店数量按一定比例集中配备执业药师,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审方”。这也符合零售药店应当“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的规定。

    所以,在现行政策效应的“挤压”下,单体药店会快速萎缩,而连锁企业则可以兼并重组或者以连锁企业控股、原药店投资人参股等方式,将单体药店转化成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这既可保持相对的就业稳定,也是实现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的“十二五”期间“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目标的有效途径。, 百拇医药(陈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