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财经.知本 > 正文
编号:12993814
移动医疗时代商业何去何从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14日 医药经济报
     “经过2014年的爆发,2015年和2016年市场的淘汰和沉淀,预计整个移动医疗产业的融合将发生在2017年,形成3~5家独大的综合型移动医疗集团”

    2014年,阿里收购中信二十一世纪,大张旗鼓地直接将医药电商带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竞争时代。随着全民健康意识、信息技术以及网络覆盖率的提高,传统的“有病去医院”模式得到了延伸,医疗产业进入“移动医疗时代”,医药商业流通逐步开始“电商时代”,医药流通产业链逐步与医疗服务捆绑,向扁平化、透明化、服务多元化、流通全程可视化发展。

    顶层设计方面,B2B、B2C牌照放开;医药第三方物流资质放开,牌照开放;处方药的电商放开,名单即将出台。

    市场环境方面,一是跨界的冲击带来行业的巨变,BAT的移动医疗布局和并购提速,宣传力度大,“未来医院”等项目已经面世;二是医药产业链从顶端到终端,都开始涉足移动医疗,大量的厂家、药品流通企业、医院、医生、患者已接触和入驻移动医疗产品;三是电子商务已经成熟,医药电商“风口”已出现。

    三个利润产生点

    移动医疗时代的药品流通利润将在哪里产生?笔者认为,由于产业链的整合,药品从出厂到患者的流通链会压缩,成本加成会降低,价格会进一步透明,并且向阳光化发展。未来的药品流通利润产生点主要会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物流利润。随着电商的发展,物流会进一步碎片化,物流的延伸会进一步下沉,线上信息的高速发展会带来物流需求的高速增长,物流利润确定,物流在整个产业利润分配中的占比提升,这会是利润的第一个产生点。

    二是渠道利润。随着产业链的压缩,代理商模式会减少,厂家会更多地采取“总代”的模式,将渠道交给药品流通企业来管理,实现全国的药品集中管控,重回“集采”模式,以降低渠道成本,而这部分利润将由全国性的商业公司获取。

    三是服务利润。产业链的整合,带来服务集中和服务协同效应,各种专业服务将针对性地出现,如慢病管理、专业社区、病前病中病后管理、健康监测、数据服务、解决方案等,服务将会分散在产业链各个环节。

    2017年步入产业融合期

    “反腐”、“回扣”、“电商”、“移动医疗”、“医保支付价”、“零售价放开”,是2014年医疗市场的几个关键词,从政策、市场方面都可以看出,医药行业的市场化已面临彻底放开的局面。本来预计“2014年是招标大年”,但市场的影响已经使原来医药领域的规则偏离,就目前医药领域“全民谈电商”的局势来看,电商已经是“大步行走”了。

    2014年中国市场上涉足“移动医疗”和“医药电商”的企业、商业过百家,但基本是玩概念、秀概念,拿小数据说大趋势。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线下的想上线,线上的想落地,所有都在想怎么赚钱”。线上的业务不完善,更没有跟线下对接好,整个O2O的大平台仍然是散乱的状态,还未形成整体合力,所以目前医药电商不赚钱。

    笔者认为,整个移动医疗产业的融合预计将发生在2017年。经过2014年的爆发,2015年和2016年市场的淘汰和沉淀,三年时间会形成3~5家独大的综合型移动医疗集团,以提供信息服务、打通医疗各领域。此外,将逐渐实现线上线下的产业链整合,预计2020年可形成线上线下的综合性平台。

    2020年后“大健康时代”

    随着移动医疗、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全面健康意识的提高,2020年后,中国的医疗领域将逐步进入“大健康时代”。大健康时代的健康理念为:预防为主,治未病为主。

    “大健康时代”的构想是:以大数据为基础,国家宏观调控为手段,实现全民健康管理的可预知。随着基因技术、干细胞技术的完善,以及全民健康数据云管理的实现,国家或地域能根据对大数据的分析,预知到可能发生的威胁。比如碘缺乏导致的甲状腺肿大,将可以通过大数据发现,并提前统筹安排食用盐的碘添加;在碘盐使用后更可跟踪到应用效果,以及是否需要调控加碘比例等,从而实现地域性的调整和疾病预测等。对于个体来说,基因缺陷和健康数据的全生命段检测,可及早排查高发疾病,并提前干预。

    而大健康时代的实现需要三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基础设施保障:终端体检、药品、诊疗,远程协助的全民覆盖;家庭健康设备的配备,如健康产品、监测产品的配备等,提供终端数据的收集。二是信息共享的保障:大健康数据平台的建立和全国数据的共享,包括电子病历、病史和治疗等数据。三是顶层架构的保障:包括政府的统筹管理,健康环境的塑造,吃穿住用行等全线产品对健康影响的监控。

    延伸>>>

    中国医药商业简史

    计划经济时代

    (1990年之前)

    1990年之前的医药模式以计划为主体。在此模式下,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生产企业出厂价约83扣,通过“五大站”向各省市调拨;“五大站”留7个点,90扣调至各省公司,省公司再以94扣调拨至二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再加6个点配送至医院,医院15%加收药事服务费,以零售价卖给患者。

    流通特点:1、企业和批发站完全按计划生产和销售,通过每年的4次定货会由生产企业与一、二级批发站签定全年的供货合同,企业不需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企业没有主动性。2、流通渠道清楚有序(当然是低水平下的有序),供货和返款采用银行托收承付的方式,因此不存在返款问题。3、周转时间长。由于必须经过一、二、三级批发渠道,因此药品流通周转时间长,整个流通过程需要约9个月的时间。4、药品价格没有太大的变化,按一定的比例(一般为15%)逐级加价,不存在价格竞争。

    市场经济时代

    (1990~2007年)

    1990年左右,药品市场放开,计划逐步被市场取代。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医药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也急剧增长,药品品种不断丰富,各种进口药品进入国内市场,医药生产过程中的竞争也大大增强。另外,我国流通体制的整体发展带动了医药流通的快速发展,各种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快速增加。

    在通常情况下,药品从出厂直至进入医疗机构,大致历经的环节链有: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招标机构-药品批发公司-药品代理商-医院相关人员-患者,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潜规则”,“药价虚高”在这个阶段形成。

    同时,这个阶段也是政策、招标、议价、回扣等相互纠结的时期。“药贩子”在这个阶段产生,并且迅速膨胀,药价的泡沫迅速扩大,药品流通的利润被大量聚集在这些人手里,而传统的医药流通领域的各环节反而受到制约,药品物流的利润被压缩,渠道被玩坏。

    多级药品批发企业的产生有其历史和法律原因。首先,市场经济开始后,原有的医药公司变成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级药品批发公司,调控功能已失去。其次,国家法律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允许在生产企业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药品仓库,使得我国无法像国外一样产生跨地域的大型药品批发机构,客观上使得这些各级批发公司有了生存空间。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从2000年实施以来,有其积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药价贵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招标行为不规范,地方保护及行政部门的不正当干预,中标价格不能根据市场波动进行调整,以低价位作为评标的标准加剧了医药企业的恶性竞争等。

    总体来说,这个时期的主要问题在于中间环节过多,市场集中度迅速分散,医药不分业,国家的调控机制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医药的高额利润使药价失控,市场流通混乱。

    供应链整合时代

    (2007~2013年)

    2007年开始,国家上层架构开始变动,政策频出,医药商业市场开始整合,特别是医药商业与医院之间的对接,使散乱的医药商业重新开始走入集中,并且向扁平化供应链模式发展。

    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制度的变迁可以看出,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一配送到改革开放后打开市场,造成医药行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也造成一些混乱,并形成部分利益集团,药品价格层层加码,群众“看病贵”“买药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新一轮的医改中,2009年正式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致力于转变“以药补医”机制,让民众不用贵药就能治好病,同时实现科学遴选基本药物、规范药物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等三大目标。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味着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要负起更大的责任和担当,从这种制度着手,建立有效和明确的医疗服务和保障,让全体公民基本上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以减轻公众涉及医疗卫生时的沉重负担。

    在这个阶段,国药集团、华润集团、上药集团、广药、九州通等商业并购进入战国时代,商业流通企业纷纷以“集采”、“总代”、“药房托管”、“供应链服务”、“创新服务”等模式加大对医药流通产业链的横向、纵向整合。中国第一大流通企业国药集团已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在全国实现了网络布局的全覆盖,市场份额达到了20%。这预示着中国医疗流通行业已经开始了集约化路线。

    随着商业的并购,以及市场信息化的发展,代理商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产业链开始向“阳光化”发展,“药价虚高”乱象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被迫“调价”。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医药商业、厂家之间纷纷开始探索如何降低药品流通行业的成本,如何解决医院零加成后的困局。各种模式纷纷出现,如“闵行模式”、“院内物流”模式,很多软件公司纷纷介入,并且嗅到了新的商机,如“格银”、“万序”、“安捷力”等,开始研究医药产业链的信息流通,对电子商务进行尝试。 (■本报特约撰稿 陈鹏)